電子郵件信箱
u403042@taipower.com.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本案投標須知五十五:
(1)契約到期後在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乙方應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完成止;惟最長以1個月為限,並不得逾契約總金額10%(不含營業稅)。
(2)採購金額未稅NT$3,383,000元,含稅NT$3,552,15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守衛室(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餘詳契約第六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適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詳投標須知第五十八條:
(一)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人力派遣業。
(二)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檢附廠商最近一期納稅之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以上各項資格證明文件皆須檢附以供審查。
附加說明
1.上述金額均含稅。
2.本案不含稅之採購金額3,383,000元;不含稅之預算金額3,122,000元。
3.填寫投標標單時,請注意其分項單價、複價及總標價均不含營業稅,且總標價(不含營業稅)勿高於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若總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者(不含營業稅)為無效標,不予減價機會。
4.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5.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6.本案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30日止。(投標須知二十二)
7.押標金有效期:以投標文件有效期加30日計算(投標須知三十四)
8.本案投標須知五十七訂有「本採購工作契約各項人力之人月單價(基本月工資),由招標機關訂定於招標文件中,投標廠商不得變更」。
9.本工作履約期限:
(1)乙方應於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契約如需辦理變更,其履約標的服務項目或數量有增減時,履約期限得由雙方視實際需要議定增減之。
(3)契約到期後在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乙方應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完成止;惟最長以1個月為限,並不得逾契約總金額10%(未稅)。
10.本工作地點:處本部及轄區,餘詳工作說明書二、三、四。
11.現場規範說明請洽本處總務組電話:06-6563711轉309。疑義及異議受理部門:總務組廖珮妗電話:(06)6563711轉311 ,傳真:06-6565835。
12.(1)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本處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
(2)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13.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
(1)台電廉政熱線:02-23666321或02-23667364。台電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2)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3)工作地點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台南市調查處:06-2988888,台南郵政60000號信箱。
(4)本處政風單位電話及電子信箱:06-6562730,d48563@taipower.com.tw
14.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工作說明書及其附件等相關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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