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50600096 已決標公告

嘉民超高壓變電所345/161kV匯流排支持夾板汰換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德機電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23,750
原始預算
$ 1,137,000
底價金額
$ 1,023,75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代碼 3.13.31.9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珮妗
聯絡電話 (06)6563711#311
機關代碼 3.13.31.96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聯絡人 廖珮妗
聯絡電話 (06)6563711#311
傳真號碼 (06)6565835
電子郵件信箱 u403042@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14 17:00
開標時間 106/11/15 09:3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伍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守衛室(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通知開工日起26個停電工作內完成,餘詳特訂條款6。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適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詳本案投標須知六十八規定: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A01100鋁材二次加工業」兩種營業項目其中之一,或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5)其他:曾完成161kV等級(含)以上匯流排支持夾板新設或移設等工作實績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上述金額均含稅。 2.本案不含稅之採購金額 1,082,857元;不含稅之預算金額 1,082,857元。 3.填寫標單時,請注意其分項單價、複價及總標價均不含營業稅,且總標價(不含營業稅)勿高於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若總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者(不含營業稅)為無效標,不予減價機會。 4.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5.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6.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30日止。(詳須知二十六) 7.押標金有效期:以投標文件有效期加30天計算。(詳須知三十七) 8.本工作地點:嘉民E/S:嘉義縣民雄鄉三興村陳厝寮60號,05-2720060。 9.本工作期限:自甲方書面通知開工日起26個停電工作天(以停止要求書日期核算)內完成,餘詳特訂條款6.工作期限。 10.本案特訂條款4.4訂有「本工作以總價承包方式辦理,施工器(機)具、特殊工具、吊掛搬運設備由乙方自備,各項費用不隨物價指數調整工作款。」 11.現場規範說明請洽本處嘉民E/S電話:05-2720060魏先生。 12.(1)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本處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 (2)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13.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 (1)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 台電公司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2)本處廉政熱線:(06)6562730。本處廉政電子信箱:d48563@taipower.com.tw。 (3)發包單位所在地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台南市調查處,(06)2988888,台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4)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14.其餘未盡事宜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特訂條款及其相關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9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珮妗
聯絡電話
(06)6563711#311
機關代碼
3.13.31.96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聯絡人
廖珮妗
聯絡電話
(06)6563711#311
傳真號碼
(06)6565835
電子郵件信箱
u403042@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14 17:00
開標時間
106/11/15 09:3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伍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守衛室(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通知開工日起26個停電工作內完成,餘詳特訂條款6。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適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詳本案投標須知六十八規定: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A01100鋁材二次加工業」兩種營業項目其中之一,或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5)其他:曾完成161kV等級(含)以上匯流排支持夾板新設或移設等工作實績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上述金額均含稅。 2.本案不含稅之採購金額 1,082,857元;不含稅之預算金額 1,082,857元。 3.填寫標單時,請注意其分項單價、複價及總標價均不含營業稅,且總標價(不含營業稅)勿高於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若總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者(不含營業稅)為無效標,不予減價機會。 4.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5.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6.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30日止。(詳須知二十六) 7.押標金有效期:以投標文件有效期加30天計算。(詳須知三十七) 8.本工作地點:嘉民E/S:嘉義縣民雄鄉三興村陳厝寮60號,05-2720060。 9.本工作期限:自甲方書面通知開工日起26個停電工作天(以停止要求書日期核算)內完成,餘詳特訂條款6.工作期限。 10.本案特訂條款4.4訂有「本工作以總價承包方式辦理,施工器(機)具、特殊工具、吊掛搬運設備由乙方自備,各項費用不隨物價指數調整工作款。」 11.現場規範說明請洽本處嘉民E/S電話:05-2720060魏先生。 12.(1)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本處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 (2)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13.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 (1)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 台電公司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2)本處廉政熱線:(06)6562730。本處廉政電子信箱:d48563@taipower.com.tw。 (3)發包單位所在地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台南市調查處,(06)2988888,台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4)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14.其餘未盡事宜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特訂條款及其相關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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