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403042@taipower.com.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六條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1.後續擴充之內容,考慮鋁管支持夾板實際更換數量增加致金額增加,預計擴充金額為199,500元(含稅)
190,000(未稅)
。
2.上述後續擴充之內容,合計採購金額約6,195,000元(含稅)
5,900,000(未稅)
,後續擴充後以不超過採購金額為準。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本處守衛室
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七條(由甲方通知開工,自開工日起105停電工作天內)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適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須知第六十八條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 (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5)其他:曾完成161kV等級(含)以上ABS或避雷器及匯流排支持夾板新設或移設等工作實績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廠商投標標價均以未稅報價。
1.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本公告單之預算金均含營業稅(預算未稅金額為5,710,000元,採購未稅金額為5,900,000元)。
3.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4.工作地點:詳特訂條款第二點(龍崎E/S、嘉民E/S、山上P/S)(嘉義縣、台南市)
5.現場規範說明請洽龍崎E/S 電話:(06)6551397。
6.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總務組廖珮妗 電話:(06)6563711轉311 ,傳真:06-6565835。
7.檢舉受理單位,詳投標須知條文如下:
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八十六、 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之連絡專線電話為02-2397-1592,
傳真:02-2397-1593,地址:台北市福州街15號。
八十七、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之連絡地址及電話:
地 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中油大樓)
電 話:02-8789-7548,傳 真:02-8789-7554。
八十八、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6)6562730。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
八十九、招標機關廉政電子信箱:d48563@taipower.com.tw。
台電公司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九十、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
發包單位所在地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台南市調查處,(06)2988888,台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工程地點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台南市調查處,(06)2988888,台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嘉義縣調查站,(05)3628888,朴子郵政60000信箱。
台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2-2732-8888。
檢舉信箱:台北市郵政60000號。
九十一、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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