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460170@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1,226,324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彰林E/S新建開放倉庫統包工程」,完成後應提供符合超高壓變電所運轉需求之大型資材與備品存放、搬運及吊裝之功能;達到縮短備品調度時間、提升供電維護韌性與空間最大化之效益;施工與設計應嚴格遵循建築技術規則、台電相關規範及職業安全衛生法規之標準;結構設計特別強化高抗腐蝕、耐候、抗風及抗震等高品質要求;並發揮統包工程高度整合、工期精準管控與結構長久耐用之特性。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台中供電區營運處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台中供電區營運處總務組)
履約期限
本工程分為5期施作,總工期785日曆天,甲方將視實際須要分期通知開工或各期同時開工,其餘詳附加說明。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台灣電⼒股份有限公司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鋼筋、鋼板、型鋼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證書(經濟部商業司所編定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為E101011),並加入營造業公會之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應具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融機構於截⽌投標⽇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證明等(擇⼀附具)。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具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融機構於截⽌投標⽇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證明等(擇⼀附具)。
附加說明
***本次更正內容:
(1)本公告採購資料修正:本採購案屬於建築工程,且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2)本附加說明增列第6點:本⼯程公告後如遇宣布停⽌上班⽇則開標⽇順延。
1.以上⾦額均「含稅」。
2.廠商標單以「含稅」報價。
3.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程地點:彰林超高壓變電所(彰林E/S)。
5.履約期限:本工程分為5期施作,工期均以日曆天計,甲方將視實際須要分期通知開工或各期同時開工,其相關規定分別說明如下:
(1)第1期:取得建築執照及相關設計工作,由決標日之次日起15日曆天內開工,甲方通知開工日之次日起工期240日曆天。(服務實施計畫書:開工日之次日起14天提送;基本設計報告書:服務實施計畫書核定日之次日起30天內提送;細部設計報告書:基本設計報告書核定日起70天內提送;申請建築執照:基本設計報告書核定日起30天內提送。)
(2)第2期:開放式通風倉儲結構體新建工程等相關工作,由甲方通知開工,工期 175日曆天。
(3)第3期:工具倉庫新建工程等相關工作,由甲方通知開工,工期 220日曆天。
(4)第4期:取得建築物使用執照及綠建築標章,由甲方通知開工,工期120日曆天。
(5)第5期:工程結算資料整理作業(含一般條款k.17 之規定項目),由甲方通知開工,工期 30 日曆天(含甲方審退後之修改工期)。
6.本⼯程公告後如遇宣布停⽌上班⽇則開標⽇順延。
7.押標⾦以⾦融機構票據繳交者,須以台灣電⼒股份有限公司為受款⼈。
8.押標⾦有效期:廠商以銀⾏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狀、銀⾏之書⾯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
者,其有效期⾄少須⾄115年11⽉11⽇⽌
9.招標規範如有疑問請洽04-23335627轉551 ⼟⽊組⾼鳳鎂。
10.其餘詳招標文件。
備註
本處廉政電話及傳真:04-2330338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起⾄截⽌投標⽇前⼀⽇,每⽇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權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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