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01471009 已決標公告

345kV大觀、明潭~鳳林線#50及#52塔基改建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宜鋒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49,500,000
原始預算
$ 349,65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9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代碼 3.13.31.9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佩蓉
聯絡電話 (04)23335627#409
機關代碼 3.13.31.94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聯絡人 吳佩蓉
聯絡電話 (04)23335627#409
傳真號碼 (04)23335302
電子郵件信箱 u460170@taipower.com.tw
工程計畫編號 B20254803107015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6.其他GPA簽署國均未對我相對開放之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5/09 17:00
開標時間 114/05/12 10:30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壹仟貳佰萬 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信義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工程分五期由本公司(甲方)分別通知開工,共977⽇曆天,另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台灣電⼒股份有限公司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鋼筋、鋼板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其專業營造登記證書內專業工程項目需有「基礎工程」項目,登記資本額之 10 倍需大於發包工程金額)或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以資證明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案非屬特殊採購
其他:附加說明 1.以上⾦額均「含稅」。 2.廠商標單以「含稅」報價。 3.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程地點:南投縣信義鄉。 5.履約期限:本⼯程分五期由本公司(機關)分別通知開⼯,其相關規定分別說明如下: (1).第⼀期:開工起 7 日曆天內提送「施工計畫」、「品質計畫」等。 (2).第⼆期:孫海橋舊址臨時通行設施(纜車、吊橋、溪底臨時便道(橋)等方式)、施工道路清坍(丹大林道起點至 7K 處)、#50 及#52 索道架設、#50 及#52 塔基地質鑽探工程、#51 鐵塔邊距及對角距自動化量測系統安裝;由甲方通知開工日起至第三、四期全數竣工後再加 180 日曆天止。 (3).第三期:#50 塔基主體工程;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 330 日曆天竣工。 (4).第四期:#52 塔基主體工程;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 360 日曆天竣工。 (5).第五期:孫海橋舊址臨時通行設施拆除、索道及運搬設施拆除、施工 範圍內草皮植生及工地清理完竣;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 120 日曆天竣工。 7.押標⾦以⾦融機構票據繳交者,須以台灣電⼒股份有限公司為受款⼈。 8.押標⾦有效期:廠商以銀⾏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狀、銀⾏之書⾯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者,其有效期⾄少須⾄114年7⽉1⽇⽌ 9.招標規範如有疑問請洽04-23335627轉551 ⼟⽊組高鳳鎂。 10.其餘詳招標文件。
其他:備註 :本處廉政電話及傳真:04-2330338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起⾄截⽌投標⽇前⼀⽇,每⽇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權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94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佩蓉
聯絡電話
(04)23335627#409
機關代碼
3.13.31.94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聯絡人
吳佩蓉
聯絡電話
(04)23335627#409
傳真號碼
(04)23335302
電子郵件信箱
u460170@taipower.com.tw
工程計畫編號
B20254803107015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6.其他GPA簽署國均未對我相對開放之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5/09 17:00
開標時間
114/05/12 10:30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壹仟貳佰萬 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信義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工程分五期由本公司(甲方)分別通知開工,共977⽇曆天,另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台灣電⼒股份有限公司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鋼筋、鋼板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其專業營造登記證書內專業工程項目需有「基礎工程」項目,登記資本額之 10 倍需大於發包工程金額)或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以資證明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案非屬特殊採購
其他:附加說明
1.以上⾦額均「含稅」。 2.廠商標單以「含稅」報價。 3.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程地點:南投縣信義鄉。 5.履約期限:本⼯程分五期由本公司(機關)分別通知開⼯,其相關規定分別說明如下: (1).第⼀期:開工起 7 日曆天內提送「施工計畫」、「品質計畫」等。 (2).第⼆期:孫海橋舊址臨時通行設施(纜車、吊橋、溪底臨時便道(橋)等方式)、施工道路清坍(丹大林道起點至 7K 處)、#50 及#52 索道架設、#50 及#52 塔基地質鑽探工程、#51 鐵塔邊距及對角距自動化量測系統安裝;由甲方通知開工日起至第三、四期全數竣工後再加 180 日曆天止。 (3).第三期:#50 塔基主體工程;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 330 日曆天竣工。 (4).第四期:#52 塔基主體工程;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 360 日曆天竣工。 (5).第五期:孫海橋舊址臨時通行設施拆除、索道及運搬設施拆除、施工 範圍內草皮植生及工地清理完竣;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 120 日曆天竣工。 7.押標⾦以⾦融機構票據繳交者,須以台灣電⼒股份有限公司為受款⼈。 8.押標⾦有效期:廠商以銀⾏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狀、銀⾏之書⾯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者,其有效期⾄少須⾄114年7⽉1⽇⽌ 9.招標規範如有疑問請洽04-23335627轉551 ⼟⽊組高鳳鎂。 10.其餘詳招標文件。
其他:備註
:本處廉政電話及傳真:04-2330338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起⾄截⽌投標⽇前⼀⽇,每⽇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權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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