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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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 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 1,200,000 元(未稅)。
2. 契約期滿後,在新約尚未簽定前,須按原約之價金核算服務費用
至新約銜接為止,延長上限為三個月。
3. 如有新加入變電所或辦公處所,按約同等級處所之價金給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台中供電區營運處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台中供電區營運處總務組)
履約期限
自115年01月01日至116年12月31日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 I901011:保全業。
2.內政部保全許可證明文件。
3.保全業公會會員證。
其他: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22,7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21,500,000元。
3.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工程地點:遍及台中市、南投縣及彰化縣,另詳特定條款附表1,台中供電區營運處及轄區各處所保全防護標的物地址明細表。
5.履約期限:自115年01月01日至116年12月31日 。
6.本工程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7.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票據繳交者,須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受款人。
8.招標規範如有疑問請洽04-23335627#325 變電組 廖世珏。
9.其餘詳招標文件。
10.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5年2月28日止。
其他:備註
:本處廉政電話及傳真:04-2330338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