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01100011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台中供電區營運處處本部中央空調維護保養勞務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欣榮空調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7,641
原始預算
$ 357,000
底價金額
$ 351,750
決標折數
90.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代碼 3.13.31.9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盧雅萓
聯絡電話 (04)23335578
機關代碼 3.13.31.94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聯絡人 盧雅萓
聯絡電話 (04)23335578
傳真號碼 (04)23335302
電子郵件信箱 u283212@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擴充期限最長以1個月為限。 2.後續擴充金額不得超過契約總金額之20%。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8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5 17:00
開標時間 111/01/26 09:3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 壹萬伍仟 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並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行。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合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1年3月1日至111年10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領有丙等(含)以上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且須提出加入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有效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408,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340,000元 3.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工程地點:台中供電區營運處處本部辦公大樓(台中市霧峰區甲寅里民生路193號)。 5.履約期限:自111年3月1日至111年10月31日。 6.本工程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7.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票據繳交者,須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受款人。 8.招標規範如有疑問請洽04-2369-3000 潘信瑜。 9.其餘詳招標文件。 〔備註〕本處廉政電話及傳真:04-2330338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 箱:gechief-p@mail.moj.gov.tw *「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做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採公開取得報價,基於採購效益,如報價廠商未達3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當場改以比、議價辦理,未出席減價者,視同放棄減價機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9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盧雅萓
聯絡電話
(04)23335578
機關代碼
3.13.31.94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聯絡人
盧雅萓
聯絡電話
(04)23335578
傳真號碼
(04)23335302
電子郵件信箱
u283212@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擴充期限最長以1個月為限。 2.後續擴充金額不得超過契約總金額之20%。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8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5 17:00
開標時間
111/01/26 09:3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 壹萬伍仟 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並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行。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合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1年3月1日至111年10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領有丙等(含)以上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且須提出加入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有效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408,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340,000元 3.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工程地點:台中供電區營運處處本部辦公大樓(台中市霧峰區甲寅里民生路193號)。 5.履約期限:自111年3月1日至111年10月31日。 6.本工程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7.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票據繳交者,須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受款人。 8.招標規範如有疑問請洽04-2369-3000 潘信瑜。 9.其餘詳招標文件。 〔備註〕本處廉政電話及傳真:04-2330338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 箱:gechief-p@mail.moj.gov.tw *「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做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採公開取得報價,基於採購效益,如報價廠商未達3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當場改以比、議價辦理,未出席減價者,視同放棄減價機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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