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00973044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161kV保護電驛汰換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京順機電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297,519
原始預算
$ 5,300,000
底價金額
$ 5,235,000
決標折數
82.0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代碼 3.13.31.9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盧雅萓
聯絡電話 (04)23335627#418
機關代碼 3.13.31.94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聯絡人 盧雅萓
聯絡電話 (04)23335627#418
傳真號碼 (04)23335302
電子郵件信箱 u283212@taipower.com.tw
工程計畫編號 B20214800108015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12/22
原公告日 109/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12/24 17:00
開標時間 109/12/25 09:30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貳拾伍萬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工期共30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登記合格公司且甲級電器承裝業者。 2.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3.須曾承攬本公司電驛盤安裝、組立及接線工程,且持有工程合約及業主發給之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投標時須附上工程合約及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影本。(可節錄部份條文,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負責人名稱及前述工程電驛盤安裝、組立及接線之相關內容摘要) 4.需有丙級變電設備裝修技術士證照(人員需為乙方公司編制內員工,可附勞健保資料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圖說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購買.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廠商標單以「含稅」報價。 3.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工程地點:豐原D/S等14所變電所詳工程規範附件一。 5.履約期限: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工期共300日曆天 6.本工程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7.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票據繳交者,須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受款人。 8.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0年2月13日止 9.招標規範如有疑問請洽04-23335627轉389 電驛組林育宏。 10.其餘詳招標文件。 11.修正工安資料、截標日期及開標日期。
其他:備註 :本處廉政電話及傳真:04-2330338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9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盧雅萓
聯絡電話
(04)23335627#418
機關代碼
3.13.31.94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聯絡人
盧雅萓
聯絡電話
(04)23335627#418
傳真號碼
(04)23335302
電子郵件信箱
u283212@taipower.com.tw
工程計畫編號
B20214800108015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12/22
原公告日
109/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12/24 17:00
開標時間
109/12/25 09:30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貳拾伍萬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工期共30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登記合格公司且甲級電器承裝業者。 2.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3.須曾承攬本公司電驛盤安裝、組立及接線工程,且持有工程合約及業主發給之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投標時須附上工程合約及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影本。(可節錄部份條文,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負責人名稱及前述工程電驛盤安裝、組立及接線之相關內容摘要) 4.需有丙級變電設備裝修技術士證照(人員需為乙方公司編制內員工,可附勞健保資料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圖說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購買.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廠商標單以「含稅」報價。 3.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工程地點:豐原D/S等14所變電所詳工程規範附件一。 5.履約期限: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工期共300日曆天 6.本工程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7.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票據繳交者,須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受款人。 8.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0年2月13日止 9.招標規範如有疑問請洽04-23335627轉389 電驛組林育宏。 10.其餘詳招標文件。 11.修正工安資料、截標日期及開標日期。
其他:備註
:本處廉政電話及傳真:04-2330338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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