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460319@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制式財物採購契約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詳參本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4.7資格文件:
如: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3.營業稅繳稅證明。
附加說明
1.開價格標日期:108年5月2日下午14時30分。
2.投標文件使用文字為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3.投標廠商如以支票繳納押標金,抬頭請書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4.廠商報價及合約悉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之規定辦理。
5.以上金額均含稅。
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3,6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3,600,000元。
6.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7.本處檢舉廉政電話及傳真:04-23303384,本處疑義、異議聯絡方式同上列招標機關內容。
8.本採購案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9.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10.「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
11.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12.規範部份如有疑問,請電洽048-929839 魏宇君主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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