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00672028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零星土木積點工程南投段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廣佶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3,770,000
原始預算
$ 49,900,000
底價金額
$ 44,000,000
決標折數
99.4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代碼 3.13.31.9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賴姿蓉
聯絡電話 (04)23335627#409
機關代碼 3.13.31.94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聯絡人 賴姿蓉
聯絡電話 (04)23335627#409
傳真號碼 (04)23335302
電子郵件信箱 u402673@taipower.com.tw
工程計畫編號 72XYZA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27 17:00
開標時間 106/10/30 09:30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貳佰萬 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以民國107年12月底為交辦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 甲、乙等綜合營造業或基礎工程專業營造業(其資本額之10倍,達預算金額以上,才能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圖說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購買.
其他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廠商標單以「含稅」報價。 3.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工程地點:南投線務段轄區。 5.履約期限:以民國107年12月底為交辦期限。交辦期內甲方將各工程以交辦單方式零星交予乙方施工,乙方應於各交辦工程指定工期內完成。交辦總工程款(各交辦單工程款總和)除契約另有規定外,不得超過契約價金。交辦期限內,交辦總工程款已達契約價金之 90%時,甲方得停止交辦。交辦期屆滿,交辦總工程款不論多少均停止交辦。 6.本工程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7.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票據繳交者,須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受款人。 8.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6年12月20日止 9.招標規範如有疑問請洽04-23335627轉356 土木組湯永志主辦。 10.其餘詳招標文件。
備註 本處廉政電話及傳真:04-2330338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9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賴姿蓉
聯絡電話
(04)23335627#409
機關代碼
3.13.31.94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聯絡人
賴姿蓉
聯絡電話
(04)23335627#409
傳真號碼
(04)23335302
電子郵件信箱
u402673@taipower.com.tw
工程計畫編號
72XYZA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27 17:00
開標時間
106/10/30 09:30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貳佰萬 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以民國107年12月底為交辦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 甲、乙等綜合營造業或基礎工程專業營造業(其資本額之10倍,達預算金額以上,才能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圖說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購買.
其他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廠商標單以「含稅」報價。 3.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工程地點:南投線務段轄區。 5.履約期限:以民國107年12月底為交辦期限。交辦期內甲方將各工程以交辦單方式零星交予乙方施工,乙方應於各交辦工程指定工期內完成。交辦總工程款(各交辦單工程款總和)除契約另有規定外,不得超過契約價金。交辦期限內,交辦總工程款已達契約價金之 90%時,甲方得停止交辦。交辦期屆滿,交辦總工程款不論多少均停止交辦。 6.本工程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7.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票據繳交者,須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受款人。 8.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6年12月20日止 9.招標規範如有疑問請洽04-23335627轉356 土木組湯永志主辦。 10.其餘詳招標文件。
備註
本處廉政電話及傳真:04-2330338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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