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00600083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從業人員一般健康檢查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博仁綜合醫院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56,920
原始預算
$ 714,000
底價金額
$ 714,000
決標折數
78.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代碼 3.13.31.9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賴姿蓉
聯絡電話 (04)23335627#409
機關代碼 3.13.31.94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聯絡人 賴姿蓉
聯絡電話 (04)23335627#409
傳真號碼 (04)23335302
電子郵件信箱 u40267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公司政策配合人員調動增減,增減人數10人以內,增減部分依原契約內容及原契約單價計費。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31 17:00
開標時間 106/08/01 13:3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得標後次日起30日內(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醫療院所執照。 (二)行政院勞動部當年度認可辦理勞工體格(健康)檢查指定醫院證明書。 (三)醫療院所及負責人印模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圖說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購買.
其他 1.本公告所載之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2.廠商投標價應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3.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履約期限:廠商應於得標後次日起30日內(工作天)之期間內辦理檢查。 5.本工程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6.招標規範如有疑問請洽04-23335627轉433 人資組林靜鈴小姐。 7.其餘詳招標文件。
備註 本處廉政電話及傳真:04-2330338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採公開取得報價,基於採購效益,如報價廠商未達3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當場改以比、議價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3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9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賴姿蓉
聯絡電話
(04)23335627#409
機關代碼
3.13.31.94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聯絡人
賴姿蓉
聯絡電話
(04)23335627#409
傳真號碼
(04)23335302
電子郵件信箱
u40267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公司政策配合人員調動增減,增減人數10人以內,增減部分依原契約內容及原契約單價計費。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31 17:00
開標時間
106/08/01 13:3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得標後次日起30日內(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醫療院所執照。 (二)行政院勞動部當年度認可辦理勞工體格(健康)檢查指定醫院證明書。 (三)醫療院所及負責人印模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圖說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購買.
其他
1.本公告所載之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2.廠商投標價應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3.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履約期限:廠商應於得標後次日起30日內(工作天)之期間內辦理檢查。 5.本工程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6.招標規範如有疑問請洽04-23335627轉433 人資組林靜鈴小姐。 7.其餘詳招標文件。
備註
本處廉政電話及傳真:04-2330338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採公開取得報價,基於採購效益,如報價廠商未達3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當場改以比、議價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3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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