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51573002 已決標公告

161kV南湖~朝山一路#22~#39區間等線OPGW及GW更換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守吉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457,400
原始預算
$ 25,200,000
底價金額
$ 22,700,069
決標折數
98.9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代碼 3.13.31.9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姚慧君
聯絡電話 (03)5770766#138
機關代碼 3.13.31.9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總務組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聯絡人 姚慧君
聯絡電話 (03)5770766#138
傳真號碼 (03)5780021
電子郵件信箱 u701680@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8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6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5/04/09 17:00
開標時間 115/04/10 10:15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80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5/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警衛室)。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分8個工期進行,均由機關通知開工,第一期各類計畫之提報及審查執行,為開工日起50日曆天,第二期至第八期現場施工,工期依序為30、50、30、50、50、30、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參考主管機關範本訂定之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依據特訂條款補充說明三、(四),本工程已預估物價漲跌因素,故不配合物價指數調整。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 甲 級電器承裝業。 2.及有效期限內之甲級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本案為工程採購,投標廠商標單以「含稅」報價。 3.「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4.
決標原則 總價決標(含加值型營業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價為得標廠商。 5.〔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5年5月30日止。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6.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公開發給、發售。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一律採電子領標,不接受郵購或現場購買招標文件,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篡改。廠商於領標期限內,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指定之資訊系統暫停服務時,待系統恢復後再行電子領標(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8.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 1.工程地點:新竹縣市、苗栗縣 。 2.工期:(摘錄於特訂條款補充說明) (1)本工程分八個工期進行,第一期(各類計畫之提報及審查執行)、第二期至 第八期(現場施工)均須檢附開工報告表及竣工報告表。 (2)第一工期:各類計畫書之提報及專業技師審查執行,機關發函通知開工日起50日曆天內。 (3)第二工期:69kV南湖~香山#31~#41區間 OPGW 60mm² 48C 更換。由機關書面發函通知開工,工期30日曆天。 (4)第三工期:161kV南湖~朝山一路#22~#39區間 OPGW 80mm² 48C 更換。由機關書面發函通知開工,工期50日曆天。 (5)第四工期:161kV新竹~六家白線#7~#11區間 OPGW 60mm² 48C 更換。由機關書面發函通知開工,工期30日曆天。 (6)第五工期:161kV南湖~苗栗紅線#52~#64區間 OPGW 60mm²48C 更換。由機關書面發函通知開工,工期50日曆天。 (7)第六工期:161kV南湖~苗栗白線#52~#64區間 7NO.8 ACW 更換。由機關書面發函通知開工,工期50日曆天。 (8)第七工期:161kV龍潭~隘口新工分歧白線#23~#32區間 OPGW 80mm² 48C 更換。由機關書面發函通知開工,工期30日曆天。 (9)第八工期:161kV卓蘭~翁子、房裡線#59-60~#59-66區間 OPGW 60mm² 48C 更換。由機關書面發函通知開工,工期30日曆天。 3.新桃供電區營運處廉政熱線:03-5776041或03-5770766轉320;廉政電子郵箱:d47563@taipower.com.tw.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4.本工程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5.主辦部門:線路組劉柏村先生 03-5770766轉261 6.其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0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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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姚慧君
聯絡電話
(03)5770766#138
機關代碼
3.13.31.9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總務組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聯絡人
姚慧君
聯絡電話
(03)5770766#138
傳真號碼
(03)5780021
電子郵件信箱
u701680@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8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6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5/04/09 17:00
開標時間
115/04/10 10:15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80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5/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警衛室)。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分8個工期進行,均由機關通知開工,第一期各類計畫之提報及審查執行,為開工日起50日曆天,第二期至第八期現場施工,工期依序為30、50、30、50、50、30、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參考主管機關範本訂定之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依據特訂條款補充說明三、(四),本工程已預估物價漲跌因素,故不配合物價指數調整。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 甲 級電器承裝業。 2.及有效期限內之甲級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本案為工程採購,投標廠商標單以「含稅」報價。 3.「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4.
決標原則
總價決標(含加值型營業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價為得標廠商。 5.〔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5年5月30日止。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6.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公開發給、發售。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一律採電子領標,不接受郵購或現場購買招標文件,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篡改。廠商於領標期限內,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指定之資訊系統暫停服務時,待系統恢復後再行電子領標(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8.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
1.工程地點:新竹縣市、苗栗縣 。 2.工期:(摘錄於特訂條款補充說明) (1)本工程分八個工期進行,第一期(各類計畫之提報及審查執行)、第二期至 第八期(現場施工)均須檢附開工報告表及竣工報告表。 (2)第一工期:各類計畫書之提報及專業技師審查執行,機關發函通知開工日起50日曆天內。 (3)第二工期:69kV南湖~香山#31~#41區間 OPGW 60mm² 48C 更換。由機關書面發函通知開工,工期30日曆天。 (4)第三工期:161kV南湖~朝山一路#22~#39區間 OPGW 80mm² 48C 更換。由機關書面發函通知開工,工期50日曆天。 (5)第四工期:161kV新竹~六家白線#7~#11區間 OPGW 60mm² 48C 更換。由機關書面發函通知開工,工期30日曆天。 (6)第五工期:161kV南湖~苗栗紅線#52~#64區間 OPGW 60mm²48C 更換。由機關書面發函通知開工,工期50日曆天。 (7)第六工期:161kV南湖~苗栗白線#52~#64區間 7NO.8 ACW 更換。由機關書面發函通知開工,工期50日曆天。 (8)第七工期:161kV龍潭~隘口新工分歧白線#23~#32區間 OPGW 80mm² 48C 更換。由機關書面發函通知開工,工期30日曆天。 (9)第八工期:161kV卓蘭~翁子、房裡線#59-60~#59-66區間 OPGW 60mm² 48C 更換。由機關書面發函通知開工,工期30日曆天。 3.新桃供電區營運處廉政熱線:03-5776041或03-5770766轉320;廉政電子郵箱:d47563@taipower.com.tw.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4.本工程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5.主辦部門:線路組劉柏村先生 03-5770766轉261 6.其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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