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標務-楊欣儒/ 規範-楊文輝03-5806240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總務組
聯絡人
標務-楊欣儒/ 規範-楊文輝03-5806240
電子郵件信箱
u975514@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並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行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作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開工日起450日曆天內完成(詳工作規範八)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參考主管機關範本訂定之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投標須知六十四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政府登記合格之油漆工程業(E901010)或防蝕、防銹工程業(E903010)。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 **** 1.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行政院公共工 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為勞務採購,廠商標單以「未稅」報價。
3.未稅預算金額:12,000,000元。
未稅採購金額:12,000,000元。
4.
決標原則
:總價決標(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價為得標廠商。
5.
押標金有效期
:廠商若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有效期至少至115年12月6日以後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6.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公開發給、發售。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一律採電子領標,不接受郵購或現場購買招標文件,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篡改。廠商於領標期限內,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指定之資訊系統暫停服務時,待系統恢復後再行電子領標(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7.「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9.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
:
1.新桃供電區營運處廉政熱線:03-5776041或03-5770766轉320;廉政電子郵箱:d47563@taipower.com.tw.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2.本工作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3.工作地點(詳工作規範三):
頂湖變電所:桃園市龜山區大華里頂湖路72號。
中壢變電所: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合定路17號。
龍潭變電所:桃園市龍潭區高原里中原路三段401號。
松樹變電所:桃園市大溪區仁美里介壽路476之1號。
梅湖變電所:新竹縣湖口鄉湖口村祥喜路406巷5號。
白玉變電所: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15鄰成功路二段941號。
龍松變電所:新竹市力行一路8號(科學園區)。
龍秀變電所:新竹縣寶山鄉研新一路10號(科學園區)。
新竹變電所:新竹市科園里光復路一段566號。
南湖變電所:苗栗縣頭份鎮興隆里興埔街364號。
4.投標注意事項(詳工作規範四):本案為連工帶料以總價發包頂湖等10所變電所,開關場之變壓器及電抗器(銘牌及設備相關標示須包覆後施作,不可直接油漆) 除銹及油漆工作,附表5、7上所列項目及數量僅供參考,廠商在投標前應親赴工作地點,會同機關監造部門實地勘查確認施工範圍,並依現場實際狀況估價,廠商得標後如發現估價錯誤須自行負責,不得以施工困難或範圍不明確、面積數量有誤等而要求加價、變更或解除契約。
5.工作主辦部門:峨眉E/S楊文輝 03-5806240
6.其餘詳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