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51400108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桃園段轄區線路及電廠電源線直昇機活線礙子清洗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凌天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838,000
原始預算
$ 16,275,000
底價金額
$ 15,755,255
決標折數
87.8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代碼 3.13.31.9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欣儒
聯絡電話 (03)5770766#168
機關代碼 3.13.31.9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總務組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聯絡人 楊欣儒
聯絡電話 (03)5770766#168
傳真號碼 (03)5783077
電子郵件信箱 u975514@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1/07
原公告日 115/0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1/12 17:00
開標時間 115/01/13 11: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00,000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並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行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作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警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發函通知開工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參考主管機關範本訂定之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資格表(投標須知附件四)所需之文件 一、直昇機相關證件(詳投標須知 附件五) 二、直昇機基本規範及設備(詳投標須知 附件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直昇機基本規範及設備(詳投標須知 附件六) 1.承載人員能力 2.安全設備 3.航行及通信設備 4.礙子清洗設備 5.吊掛設備 6.照測及勘察設備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詳投標須知 附件五)一、民航局核發證件影本(一)普通航空業許可證(核准項目須包含勘察、照測、拖吊、噴灑)(二)普通航空業籌設許可(申請經營項目須包含勘察、照測、拖吊、噴灑)二、直昇機相關文件(一)基本規範及設備(詳附件六)(二)租賃或授權使用證明(若直昇機非屬投標廠商所有)
其他:附加說明 **** 本次更正 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其餘文件、截標日及開標日期皆不變,請重新下載文件。 ~~~~~~~~~~~~~~~~~~~~~~~~~~~~~~~~~~~~~~~~~~~~~~~~~~~~~~~~~~~~~~~~~~~~~~~~~~~~~~~~~~~~~~~~~~ **** 1.本案採電⼦領標作業,請在投標截⽌⽇前,⾄⾏政院公共⼯程委員會「政府電⼦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電⼦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為勞務採購,廠商標單以「未稅」報價。 3.未稅預算金額:15,500,000元。 未稅採購金額:15,500,000元。
其他:決標原則 :總價決標(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價為得標廠商。
其他:押標金有效期 :廠商若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有效期應至115年3月14日以後。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公開發給、發售。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一律採電子領標,不接受郵購或現場購買招標文件,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篡改。廠商於領標期限內,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指定之資訊系統暫停服務時,待系統恢復後再行電子領標(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7.「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9.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1.新桃供電區營運處廉政熱線:03-5776041或03-5770766轉320;廉政電子郵箱:d47563@taipower.com.tw.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2.本工作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3.工作主辦部門: 桃園段 鄧偉明03-3801972 #212 4.工作地點: 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 5.其餘詳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9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欣儒
聯絡電話
(03)5770766#168
機關代碼
3.13.31.9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總務組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聯絡人
楊欣儒
聯絡電話
(03)5770766#168
傳真號碼
(03)5783077
電子郵件信箱
u975514@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1/07
原公告日
115/0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1/12 17:00
開標時間
115/01/13 11: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00,000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並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行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作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警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發函通知開工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參考主管機關範本訂定之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資格表(投標須知附件四)所需之文件 一、直昇機相關證件(詳投標須知 附件五) 二、直昇機基本規範及設備(詳投標須知 附件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直昇機基本規範及設備(詳投標須知 附件六) 1.承載人員能力 2.安全設備 3.航行及通信設備 4.礙子清洗設備 5.吊掛設備 6.照測及勘察設備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詳投標須知 附件五)一、民航局核發證件影本(一)普通航空業許可證(核准項目須包含勘察、照測、拖吊、噴灑)(二)普通航空業籌設許可(申請經營項目須包含勘察、照測、拖吊、噴灑)二、直昇機相關文件(一)基本規範及設備(詳附件六)(二)租賃或授權使用證明(若直昇機非屬投標廠商所有)
其他:附加說明
**** 本次更正 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其餘文件、截標日及開標日期皆不變,請重新下載文件。 ~~~~~~~~~~~~~~~~~~~~~~~~~~~~~~~~~~~~~~~~~~~~~~~~~~~~~~~~~~~~~~~~~~~~~~~~~~~~~~~~~~~~~~~~~~ **** 1.本案採電⼦領標作業,請在投標截⽌⽇前,⾄⾏政院公共⼯程委員會「政府電⼦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電⼦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為勞務採購,廠商標單以「未稅」報價。 3.未稅預算金額:15,500,000元。 未稅採購金額:15,500,000元。
其他:決標原則
:總價決標(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價為得標廠商。
其他:押標金有效期
:廠商若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有效期應至115年3月14日以後。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公開發給、發售。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一律採電子領標,不接受郵購或現場購買招標文件,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篡改。廠商於領標期限內,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指定之資訊系統暫停服務時,待系統恢復後再行電子領標(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7.「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9.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1.新桃供電區營運處廉政熱線:03-5776041或03-5770766轉320;廉政電子郵箱:d47563@taipower.com.tw.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2.本工作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3.工作主辦部門: 桃園段 鄧偉明03-3801972 #212 4.工作地點: 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 5.其餘詳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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