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975514@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並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行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作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參考主管機關範本訂定之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 中華民國政府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者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二、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三、 需曾承攬電驛盤設備安裝、組立、測試及接線工作。投標時檢附相關合約以及該合約結算驗收證明書合格影本(相關合約可節錄部份條文,但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及前述工作電驛盤安裝、組立及接線之相關內容摘要)。
四、廠商需有乙級變電設備裝修技術士證照乙張(證照人員需為乙方公司編制內員工並在職三個月以上,應附勞、健保投保證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 需曾承攬電驛盤設備安裝、組立、測試及接線工作。投標時檢附相關合約以及該合約結算驗收證明書合格影本(相關合約可節錄部份條文,但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及前述工作電驛盤安裝、組立及接線之相關內容摘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中華民國政府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者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廠商需有乙級變電設備裝修技術士證照乙張(證照人員需為乙方公司編制內員工並在職三個月以上,應附勞、健保投保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 ****1.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3.投標之必投文件,投標前,務必檢查是否填妥資料及用印。~~~~~~~~~~~~~~~~~~~~~~~~~~~~~~~~~~~~~~~~~~~~~~~~~~~~~~~~~~~~~~~~~~~~~~~~~~~~~~~~~~~~~~~~~~~~~~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為勞務採購,廠商標單以「未稅」報價。
3.未稅預算金額:5,790,000元。
未稅採購金額:5,790,000元。
其他:決標原則
:總價決標(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價為得標廠商。
其他:押標金有效期
:廠商若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有效期應至115年2月15日以後。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公開發給、發售。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一律採電子領標,不接受郵購或現場購買招標文件,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篡改。廠商於領標期限內,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指定之資訊系統暫停服務時,待系統恢復後再行電子領標(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7.「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9.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1.新桃供電區營運處廉政熱線:03-5776041或03-5770766轉320;廉政電子郵箱:d47563@taipower.com.tw.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2.本工作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3.電驛盤更換安裝作業地點:
(一)六家D/S:新竹縣竹北市自強一路25號
(二) 南崁D/S:桃園市蘆竹區南山路三段13號
(三) 南湖P/S:苗栗縣頭份市興埔街364號
(四) 松樹P/S:桃園市大溪區介壽路476之1號
(五) 坪頂D/S:桃園市龜山區 忠義路二段240巷1號
(六) 梅湖P/S:新竹縣湖口鄉祥喜路406巷5號
(七) 長安D/S:桃園市蘆竹區南工路一段20號
(八) 青溪D/S: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386號
(九) 中壢P/S: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合定路17號
(十) 忠福D/S:桃園市中壢區吉林路14號
(十一) 瑞源D/S:桃園市大溪區石園路556號
(十二) 中大D/S:桃園市中壢區中正路1312號
(十三) 觀音P/S:桃園市觀音區富源三路66號
4.工作主辦部門:電驛組 蘇湧鈺 03-5770766*762
5.其餘詳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