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51400052 已截止

「輸供電設備調度運轉管理系統(TMS)」委外維護案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公告日:115/05/28 截止日:115/06/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9,66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6/17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代碼 3.13.31.9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欣儒
聯絡電話 (03)5770766#168
機關代碼 3.13.31.9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聯絡人 楊欣儒
聯絡電話 (03)5770766#168
傳真號碼 (03)5783077
電子郵件信箱 u975514@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17 17:00
開標時間 115/06/18 10:15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作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為期7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參考主管機關範本訂定之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2.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為勞務採購,廠商標單以「未稅」報價。 3.未稅預算金額:9,200,000元。未稅採購金額:9,200,000元。 4.本案採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評審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詳『附件3-服務建議書撰寫指引及附件4-服務建議書評選』。),價格之完整性及合理性為評審項目之一。 5.本案採「不分段開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基本資格符合者,將另函請資格合格廠商參與評選(評選時,請廠商到場簡報),並依評選結果及其優勝序位,通知符合之優勝廠商依序辦理議價後決標。 6.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於行 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公開發給、發售。自公告日起至 截止投標期限止,一律採電子領標,不接受郵購或現場購買招標文件,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篡改。廠商於領標期限內,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指定之資訊系統暫停服務時,待系統恢復後再行 電子領標(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7.「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9.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 1.新桃供電區營運處廉政熱線:03-5776041或03-5770766轉320;廉政電子郵箱:d47563@taipower.com.tw.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2.本工作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3.工作主辦部門:新竹區域調度中心 03-5770766轉616陳彥廷先生 4.甲方指定服務地點詳服務契約書-附件7。 5.其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9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欣儒
聯絡電話
(03)5770766#168
機關代碼
3.13.31.9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聯絡人
楊欣儒
聯絡電話
(03)5770766#168
傳真號碼
(03)5783077
電子郵件信箱
u975514@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17 17:00
開標時間
115/06/18 10:15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作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為期7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參考主管機關範本訂定之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2.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為勞務採購,廠商標單以「未稅」報價。 3.未稅預算金額:9,200,000元。未稅採購金額:9,200,000元。 4.本案採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評審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詳『附件3-服務建議書撰寫指引及附件4-服務建議書評選』。),價格之完整性及合理性為評審項目之一。 5.本案採「不分段開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基本資格符合者,將另函請資格合格廠商參與評選(評選時,請廠商到場簡報),並依評選結果及其優勝序位,通知符合之優勝廠商依序辦理議價後決標。 6.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於行 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公開發給、發售。自公告日起至 截止投標期限止,一律採電子領標,不接受郵購或現場購買招標文件,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篡改。廠商於領標期限內,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指定之資訊系統暫停服務時,待系統恢復後再行 電子領標(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7.「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9.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
1.新桃供電區營運處廉政熱線:03-5776041或03-5770766轉320;廉政電子郵箱:d47563@taipower.com.tw.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2.本工作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3.工作主辦部門:新竹區域調度中心 03-5770766轉616陳彥廷先生 4.甲方指定服務地點詳服務契約書-附件7。 5.其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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