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51074002 已決標公告

161kV頂湖~東林線#9~#11電纜下地及#9連接站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尚志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1,000,000
原始預算
$ 165,000,000
底價金額
$ 161,0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代碼 3.13.31.9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鈴芳
聯絡電話 (03)5770766#126
機關代碼 3.13.31.9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聯絡人 黃鈴芳
聯絡電話 (03)5770766#126
傳真號碼 (03)5783077
電子郵件信箱 u574754@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7/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8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6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7/20 17:00
開標時間 110/07/21 10: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460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9/0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1期(區)、第2期(區)各為457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具下列資格之一:(二擇一) (一)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二)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資本額10倍須達發包預算金額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1)以上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不含稅之採購金額為新台幣157,142,857元 / 不含稅之預算金額為新台幣157,142,857元 2.本案為工程採購,投標廠商標單以「含稅」報價。 3.「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4.
決標原則 總價決標(含加值型營業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價為得標廠商。 5.〔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0年09月09日止。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6.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公開發給、發售。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一律採電子領標,不接受郵購或現場購買招標文件,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篡改。廠商於領標期限內,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指定之資訊系統暫停服務時,待系統恢復後再行電子領標(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8.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 1.新桃供電區營運處廉政熱線:03-5776041或03-5770766轉320;廉政電子郵箱:d47563@taipower.com.tw.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2.本工程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3.主辦部門:電纜組羅振剛先生 03-5770766轉248 4.本工程分二期(區)施工,甲方將視實際需要分期(區): *第一期(區)工程: (1)工程範圍: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161kV頂湖~東林一、二路及山、海線#11連接站既設涵洞~振興路新設八回線人孔(含),詳E2-0500-P028-A002(1/15)。 (2)工 期:457日曆天。 (3)逾期罰款:每逾期壹日曆天,罰款新台幣120,000元整。 *第二期(區)工程: (1)工程範圍:振興路新設八回線~新設161kV頂湖~東林一、二路及山、海線#9 連接站,詳E2-0500-P028-A002(1/15)。 (2)工 期:457日曆天。 (3)逾期罰款:每逾期壹日曆天,罰款新台幣150,000元整。 5.其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7/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9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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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03)5770766#126
機關代碼
3.13.31.9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聯絡人
黃鈴芳
聯絡電話
(03)5770766#126
傳真號碼
(03)5783077
電子郵件信箱
u574754@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7/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8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6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7/20 17:00
開標時間
110/07/21 10: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460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9/0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1期(區)、第2期(區)各為457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具下列資格之一:(二擇一) (一)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二)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資本額10倍須達發包預算金額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1)以上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不含稅之採購金額為新台幣157,142,857元 / 不含稅之預算金額為新台幣157,142,857元 2.本案為工程採購,投標廠商標單以「含稅」報價。 3.「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4.
決標原則
總價決標(含加值型營業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價為得標廠商。 5.〔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0年09月09日止。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6.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公開發給、發售。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一律採電子領標,不接受郵購或現場購買招標文件,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篡改。廠商於領標期限內,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指定之資訊系統暫停服務時,待系統恢復後再行電子領標(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8.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
1.新桃供電區營運處廉政熱線:03-5776041或03-5770766轉320;廉政電子郵箱:d47563@taipower.com.tw.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2.本工程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3.主辦部門:電纜組羅振剛先生 03-5770766轉248 4.本工程分二期(區)施工,甲方將視實際需要分期(區): *第一期(區)工程: (1)工程範圍: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161kV頂湖~東林一、二路及山、海線#11連接站既設涵洞~振興路新設八回線人孔(含),詳E2-0500-P028-A002(1/15)。 (2)工 期:457日曆天。 (3)逾期罰款:每逾期壹日曆天,罰款新台幣120,000元整。 *第二期(區)工程: (1)工程範圍:振興路新設八回線~新設161kV頂湖~東林一、二路及山、海線#9 連接站,詳E2-0500-P028-A002(1/15)。 (2)工 期:457日曆天。 (3)逾期罰款:每逾期壹日曆天,罰款新台幣150,000元整。 5.其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7/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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