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5770766分機126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u574754@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69kV梅湖~關西線#12塔基改建工程(含水土保持申辦事項)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8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3/18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3/19 11: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萬元整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其他:履約期限
通知開工日起,分2期(30、120日曆天),另詳特定條款。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版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具下列資格之一:(可複選)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 甲、乙、丙 等綜合營造業。
■基礎工程專業營造業。
其他:附加說明
1.
(1)以上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不含稅之採購金額為新台幣10,389,524元 /不含稅之預算金額為新台幣10,389,524元
2.本案為工程採購,投標廠商標單以「含稅」報價。
3.「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4.[決標原則]:總價決標(含加值型營業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價為得標廠商。
5.〔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0年05月08日止。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6.[招標文件領取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公開發給、發售。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一律採電子領標,不接受郵購或現場購買招標文件,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篡改。廠商於領標期限內,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指定之資訊系統暫停服務時,待系統恢復後再行電子領標(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8.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
1.新桃供電區營運處廉政熱線:03-5776041或03-5770766轉320;廉政電子郵箱:d47563@taipower.com.tw.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2.本工程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3.主辦部門:土木組 江哲賢先生 03-5770766轉219
4.工期特別說明
◎第一期工程:
(1)範圍: 依規定提送各類計劃書,施工人員名冊及合格證書
、工安及環保量化器具查驗、空污防治申辦及#12塔基水土保持申辦事項1座(含水土保持計畫書編攥、水土保持設施規畫設計含地形基地繪製、植生範圍配置、防災措施規畫設計、蒐集規畫設計填報、開挖整地規畫設計)等。
(2)工期:30日曆天。(不含甲方審查期間,並依土木工程施工規範1.5規定辦理)
(3)逾期罰款;每逾期壹日曆天,罰款新台幣一千元。
◎第二期工程(主體工程),(已含星期例假日天數)
(1)範圍:#12單基樁十字樑1座。
(2)工期:120日曆天。
(3)逾期罰款;每逾期壹日曆天,罰款新台幣二萬元。
5.其餘詳招標文件。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3-09T01:23:12+08:00
電子郵件信箱
u574754@taipower.com.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履約期限
通知開工日起,分2期(30、120日曆天),另詳特定條款。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具下列資格之一:(可複選)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 甲、乙、丙 等綜合營造業。 ■基礎工程專業營造業。
附加說明
1. (1)以上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不含稅之採購金額為新台幣10,389,524元 /不含稅之預算金額為新台幣10,389,524元 2.本案為工程採購,投標廠商標單以「含稅」報價。 3.「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4.[決標原則]:總價決標(含加值型營業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價為得標廠商。 5.〔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0年05月08日止。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6.[招標文件領取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公開發給、發售。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一律採電子領標,不接受郵購或現場購買招標文件,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篡改。廠商於領標期限內,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指定之資訊系統暫停服務時,待系統恢復後再行電子領標(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8.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 1.新桃供電區營運處廉政熱線:03-5776041或03-5770766轉320;廉政電子郵箱:d47563@taipower.com.tw.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2.本工程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3.主辦部門:土木組 江哲賢先生 03-5770766轉219 4.工期特別說明 ◎第一期工程: (1)範圍: 依規定提送各類計劃書,施工人員名冊及合格證書 、工安及環保量化器具查驗、空污防治申辦及#12塔基水土保持申辦事項1座(含水土保持計畫書編攥、水土保持設施規畫設計含地形基地繪製、植生範圍配置、防災措施規畫設計、蒐集規畫設計填報、開挖整地規畫設計)等。 (2)工期:30日曆天。(不含甲方審查期間,並依土木工程施工規範1.5規定辦理) (3)逾期罰款;每逾期壹日曆天,罰款新台幣一千元。 ◎第二期工程(主體工程),(已含星期例假日天數) (1)範圍:#12單基樁十字樑1座。 (2)工期:120日曆天。 (3)逾期罰款;每逾期壹日曆天,罰款新台幣二萬元。 5.其餘詳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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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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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kV梅湖~關西線#12塔基改建工程(含水土保持申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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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64-電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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