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50973026 已決標公告

69kV松樹~板水線#31-2、#32塔基新建工程(含2座塔基地質鑽探、水土保持申辦事項)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益泰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350,000
原始預算
$ 20,095,300
底價金額
$ 20,000,000
決標折數
86.7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代碼 3.13.31.9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鈴芳
聯絡電話 (03)5770766#126
機關代碼 3.13.31.9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聯絡人 黃鈴芳
聯絡電話 (03)5770766#126
傳真號碼 (03)5783077
電子郵件信箱 u574754@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8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6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1/05 17:00
開標時間 110/01/06 11: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0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2/2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共分4期(30、30、180、180日曆天),另詳附加條款。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版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具下列資格之一:(可複選)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 甲、乙、丙 等綜合營造業。 ■基礎工程專業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 (1)以上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不含稅之採購金額為新台幣19,138,381元 /不含稅之預算金額為新台幣19,138,381元 2.本案為工程採購,投標廠商標單以「含稅」報價。 3.「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決標原則 :總價決標(含加值型營業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價為得標廠商。 5.〔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0年02月25日止。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公開發給、發售。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一律採電子領標,不接受郵購或現場購買招標文件,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篡改。廠商於領標期限內,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指定之資訊系統暫停服務時,待系統恢復後再行電子領標(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8.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1.新桃供電區營運處廉政熱線:03-5776041或03-5770766轉320;廉政電子郵箱:d47563@taipower.com.tw.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2.本工程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3.主辦部門:土木組 江哲賢先生 03-5770766轉219 4.工期特別說明 ◎第一期工程: (1)範圍: 依規定提送各類計劃書,施工人員名冊及合格證書、工安及環保量化器具查驗、空污防治申辦及#31-2、#32水土保持申辦事項2座(含水土保持計畫書編攥、水土保持設施規畫設計含地形基地繪製、植生範圍配置、防災措施規畫設計、蒐集規畫設計填報、開挖整地規畫設計)等。 (2)工期:30日曆天。(不含甲方審查期間,並依土木工程施工規範1.5規定辦理) (3)逾期罰款;每逾期壹日曆天,罰款新台幣一千元。 ◎第二期工程(各類計劃書及施工人員未核准前不得進場施作) (1)範圍: 松樹~板水線#31-2、#32塔基地質鑽探2座 (含移孔及給水、全程取樣、標準慣入試驗、劈管取樣、薄管取樣岩、岩石一般物理性質試驗、土壤一般物理性質試驗、岩石單軸試驗、傾斜管及水位觀測管安裝量測及報告、鑽探報告書及電子檔等)。 (2)工期:30日曆天。(已含星期例假日及各類計畫書及施工人員名冊,不含甲方審核日數) (3)逾期罰款;每逾期壹日曆天,罰款新台幣三千元。 ◎第三期工程:(主體工程),(已含星期例假日天數) (1)範圍:#31-2單基樁十字樑1座及牆、柱、地坪、門等雜項。 (2)工期:180日曆天。 (3)逾期罰款;每逾期壹日曆天,罰款新台幣五萬元。 ◎第四期工程:(主體工程),(已含星期例假日天數) (1)範圍:#32單基樁十字樑1座。 (2)工期:180日曆天。 (3)逾期罰款;每逾期壹日曆天,罰款新台幣五萬元。 5.其餘詳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9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鈴芳
聯絡電話
(03)5770766#126
機關代碼
3.13.31.9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聯絡人
黃鈴芳
聯絡電話
(03)5770766#126
傳真號碼
(03)5783077
電子郵件信箱
u574754@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8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6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1/05 17:00
開標時間
110/01/06 11: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0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2/2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共分4期(30、30、180、180日曆天),另詳附加條款。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版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具下列資格之一:(可複選)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 甲、乙、丙 等綜合營造業。 ■基礎工程專業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 (1)以上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不含稅之採購金額為新台幣19,138,381元 /不含稅之預算金額為新台幣19,138,381元 2.本案為工程採購,投標廠商標單以「含稅」報價。 3.「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決標原則
:總價決標(含加值型營業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價為得標廠商。 5.〔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0年02月25日止。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公開發給、發售。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一律採電子領標,不接受郵購或現場購買招標文件,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篡改。廠商於領標期限內,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指定之資訊系統暫停服務時,待系統恢復後再行電子領標(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8.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1.新桃供電區營運處廉政熱線:03-5776041或03-5770766轉320;廉政電子郵箱:d47563@taipower.com.tw.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2.本工程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3.主辦部門:土木組 江哲賢先生 03-5770766轉219 4.工期特別說明 ◎第一期工程: (1)範圍: 依規定提送各類計劃書,施工人員名冊及合格證書、工安及環保量化器具查驗、空污防治申辦及#31-2、#32水土保持申辦事項2座(含水土保持計畫書編攥、水土保持設施規畫設計含地形基地繪製、植生範圍配置、防災措施規畫設計、蒐集規畫設計填報、開挖整地規畫設計)等。 (2)工期:30日曆天。(不含甲方審查期間,並依土木工程施工規範1.5規定辦理) (3)逾期罰款;每逾期壹日曆天,罰款新台幣一千元。 ◎第二期工程(各類計劃書及施工人員未核准前不得進場施作) (1)範圍: 松樹~板水線#31-2、#32塔基地質鑽探2座 (含移孔及給水、全程取樣、標準慣入試驗、劈管取樣、薄管取樣岩、岩石一般物理性質試驗、土壤一般物理性質試驗、岩石單軸試驗、傾斜管及水位觀測管安裝量測及報告、鑽探報告書及電子檔等)。 (2)工期:30日曆天。(已含星期例假日及各類計畫書及施工人員名冊,不含甲方審核日數) (3)逾期罰款;每逾期壹日曆天,罰款新台幣三千元。 ◎第三期工程:(主體工程),(已含星期例假日天數) (1)範圍:#31-2單基樁十字樑1座及牆、柱、地坪、門等雜項。 (2)工期:180日曆天。 (3)逾期罰款;每逾期壹日曆天,罰款新台幣五萬元。 ◎第四期工程:(主體工程),(已含星期例假日天數) (1)範圍:#32單基樁十字樑1座。 (2)工期:180日曆天。 (3)逾期罰款;每逾期壹日曆天,罰款新台幣五萬元。 5.其餘詳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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