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50872003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345kV輸電線路保護電驛汰換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禾興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86,989
原始預算
$ 2,992,500
底價金額
$ 2,830,181
決標折數
94.9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代碼 3.13.31.9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素君
聯絡電話 (03)5770766#138
機關代碼 3.13.31.9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聯絡人 劉素君
聯絡電話 (03)5770766#138
傳真號碼 (03)5783077
電子郵件信箱 u37662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8/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7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8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8/06 17:00
開標時間 108/08/07 11: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2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8/2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通知開工日起36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承攬商資格: 一、政府登記合格公司且甲級電器承裝業者。 二、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三、須曾承攬本公司電驛盤安裝、組立及接線工程,且持有工程合約及業主發給之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投標時須附上工程合約及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影本。(可節錄部份條文,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負責人名稱及前述工程電驛盤安裝、組立及接線之相關內容摘要) 四、廠商需有丙級變電設備裝修技術士證照(證照人員需為乙方公司編制內員工,可附勞健保資料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不含稅之採購金額為新台幣2,850,000元整/不含稅之預算金額為新台幣2,850,000元整 2.本案為工程採購,投標廠商標單以「含稅」報價。 3.
決標原則 總價決標(含加值型營業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價為得標廠商。」 4.〔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8年9月26日止。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5.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公開發給、發售。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一律採電子領標,不接受郵購或現場購買招標文件,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篡改。廠商於領標期限內,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指定之資訊系統暫停服務時,待系統恢復後再行電子領標(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6.「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8.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 1.新桃供電區營運處廉政熱線:03-5776041或03-5770766轉320;廉政電子郵箱:d47563@taipower.com.tw.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2.本工程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3.工程地點: (1)頂湖E/S:桃園市龜山區大華里頂湖路72號 (2)峨眉E/S:新竹縣峨眉鄉富興村富興路2號 (3)龍潭E/S:桃園市龍潭區高原里中原路三段401號 4.工程主辦部門:電驛組 張文昌 主辦 03-5770766 轉767 5.其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8/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9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素君
聯絡電話
(03)5770766#138
機關代碼
3.13.31.9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聯絡人
劉素君
聯絡電話
(03)5770766#138
傳真號碼
(03)5783077
電子郵件信箱
u37662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8/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7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8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8/06 17:00
開標時間
108/08/07 11: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2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8/2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通知開工日起36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承攬商資格: 一、政府登記合格公司且甲級電器承裝業者。 二、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三、須曾承攬本公司電驛盤安裝、組立及接線工程,且持有工程合約及業主發給之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投標時須附上工程合約及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影本。(可節錄部份條文,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負責人名稱及前述工程電驛盤安裝、組立及接線之相關內容摘要) 四、廠商需有丙級變電設備裝修技術士證照(證照人員需為乙方公司編制內員工,可附勞健保資料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不含稅之採購金額為新台幣2,850,000元整/不含稅之預算金額為新台幣2,850,000元整 2.本案為工程採購,投標廠商標單以「含稅」報價。 3.
決標原則
總價決標(含加值型營業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價為得標廠商。」 4.〔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8年9月26日止。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5.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公開發給、發售。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一律採電子領標,不接受郵購或現場購買招標文件,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篡改。廠商於領標期限內,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指定之資訊系統暫停服務時,待系統恢復後再行電子領標(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6.「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8.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
1.新桃供電區營運處廉政熱線:03-5776041或03-5770766轉320;廉政電子郵箱:d47563@taipower.com.tw.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2.本工程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3.工程地點: (1)頂湖E/S:桃園市龜山區大華里頂湖路72號 (2)峨眉E/S:新竹縣峨眉鄉富興村富興路2號 (3)龍潭E/S:桃園市龍潭區高原里中原路三段401號 4.工程主辦部門:電驛組 張文昌 主辦 03-5770766 轉767 5.其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8/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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