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50700103 已決標公告

69kV、161kV電纜被覆保護裝置元件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積利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34,800
原始預算
$ 2,000,000
底價金額
$ 1,596,000
決標折數
77.3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代碼 3.13.31.9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周萬璿
聯絡電話 (03)5770766#127
機關代碼 3.13.31.9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聯絡人 周萬璿
聯絡電話 (03)5770766#127
傳真號碼 (03)5783077
電子郵件信箱 u41752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26 17:00
開標時間 107/12/27 13:3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8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8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90日曆天內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參考主管機關範本訂定之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 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 3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本規範類似器材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另詳採購說明5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所需表單請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標函應於規定截止收件時間前寄達或專人送達本處守衛室簽收,逾期無效。
決標原則 :總價決標(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價為得標廠商。 3、本公告之金額均以含稅金額表示。 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904,762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904,762元。 4、〔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有效期以「開標日」加60天以上。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5、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公開發給、發售。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一律採電子領標,不接受郵購或現場購買招標文件,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篡改。廠商於領標期限內,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指定之資訊系統暫停服務時,待系統恢復後再行電子領標(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1.新桃供電區營運處廉政熱線:03-5776041或03-5770766轉320;廉政電子信箱:d47563@taipower.com.tw.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2.本案公告後機關所在地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截)標日順延。 3.其餘詳招標文件。 4.主辦部門:電纜組 電纜課 洪莉寬 03-5770766 #242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9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周萬璿
聯絡電話
(03)5770766#127
機關代碼
3.13.31.9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聯絡人
周萬璿
聯絡電話
(03)5770766#127
傳真號碼
(03)5783077
電子郵件信箱
u41752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26 17:00
開標時間
107/12/27 13:3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8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8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90日曆天內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參考主管機關範本訂定之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 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 3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本規範類似器材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另詳採購說明5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所需表單請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標函應於規定截止收件時間前寄達或專人送達本處守衛室簽收,逾期無效。
決標原則
:總價決標(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價為得標廠商。 3、本公告之金額均以含稅金額表示。 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904,762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904,762元。 4、〔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有效期以「開標日」加60天以上。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5、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公開發給、發售。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一律採電子領標,不接受郵購或現場購買招標文件,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篡改。廠商於領標期限內,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指定之資訊系統暫停服務時,待系統恢復後再行電子領標(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1.新桃供電區營運處廉政熱線:03-5776041或03-5770766轉320;廉政電子信箱:d47563@taipower.com.tw.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2.本案公告後機關所在地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截)標日順延。 3.其餘詳招標文件。 4.主辦部門:電纜組 電纜課 洪莉寬 03-5770766 #242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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