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457299@taipower.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8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參考主管機關範本訂定之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條件:
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上載有「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營業項目之公司,具備本契約主要事項履約能力之廠商,經政府設立登記合格之廠商。
(二)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資格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營業範圍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3)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者,為廠商繳清稅款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廠商須領有台灣區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本案採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
1、投標所需表單請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標函應於規定截止收件時間前寄達或專人送達本處守衛室簽收,逾期無效。
2、
決標原則
總價決標(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價為得標廠商。
3、本公告之金額均以含稅金額表示。
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5,5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5,500,000元。
4、〔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有效期以「開標日」加60天以上。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5、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6.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公開發給、發售。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一律採電子領標,不接受郵購或現場購買招標文件,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篡改。廠商於領標期限內,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指定之資訊系統暫停服務時,待系統恢復後再行電子領標(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8.履約期限:決標後之次日起60日曆天以內(含安裝完成)且應整合併入原有中央空調監控系統內並能正常運作監控。(另詳施工規範之肆、履約時程)
其他
1.新桃供電區營運處廉政熱線:03-5776041或03-5770766轉320;廉政電子信箱:d47563@taipower.com.tw.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2.本案公告後機關所在地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截)標日順延。
3.其餘詳招標文件。
4.主辦部門:總務組 管理課 曾裕富 先生 03-5770766 # 129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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