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50500063 已決標公告

105年新桃供電區營運處辦公室、宿舍及倉庫水銀照明燈具汰換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晶發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25,714
原始預算
$ 1,360,800
底價金額
$ 1,285,016
決標折數
79.8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代碼 3.13.31.9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5 - 燈絲電燈泡或放電式燈泡;弧光燈;照明設備;上述各項之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珮怡
聯絡電話 (03)5770766#127
機關代碼 3.13.31.9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聯絡人 王珮怡
聯絡電話 (03)5770766#127
傳真號碼 (03)5783077
電子郵件信箱 u41752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台電如有需要得通知立約商增契約數量10%以內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05 17:00
開標時間 105/10/06 10: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8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規範及工作說明參、六(詳附加說明9)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ㄧ、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三、承攬商應具下列證明文件(以下所列之證明文件須於投標時檢附): 1.公司登記之營業項目具有:照明製造業或經銷商。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專業證照: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所需表單請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標函應於規定截止收件時間前寄達或專人送達本處守衛室簽收,逾期無效。 2、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續開價格標。 3、本公告之金額均以含稅金額表示。 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296,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296,000元。 4、〔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5年12月5日止。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5、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6.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公開發給、發售。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一律採電子領標,不接受郵購或現場購買招標文件,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篡改。廠商於領標期限內,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指定之資訊系統暫停服務時,待系統恢復後再行電子領標(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8.履約地點:桃園市、新竹縣市、苗栗縣 9.履約期限: (一)1.決標次日起20日曆天內交貨,路燈交貨數量158具中抽3具送政府認可之機構檢驗,其檢驗費由得標廠商負責。抽驗項目至少須包含基本電性、發光效率、功率因數、防水防塵(IP)、突波保護等項目。 2.第一次檢驗結果不符合規範,即再抽檢3具辦理複驗,複驗不合(其中有1具不合格,即為不合格)將予解約並沒收保證金。 (二) LED路燈燈具檢驗合格後,由甲方通知指定開工日起45日曆天內履約完成(含安裝、載運及燈具等)。
其他 1.新桃供電區營運處廉政熱線:03-5776041或03-5770766轉320;廉政電子信箱:d47563@taipower.com.tw.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2.本案公告後機關所在地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截)標日順延。 3.其餘詳招標文件。 4.主辦部門:總務組事務課王清原03-5770766轉168 ******************************************* 本次修改內容: 1.「廠商投標標價清單」、「詳細價目表」、「LED燈具照明燈具規範及工作說明」,請使用最新版本,如有疑問,請洽本處總務組事務課王清原03-5770766轉168。 2.本次招標視同第1次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9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珮怡
聯絡電話
(03)5770766#127
機關代碼
3.13.31.9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聯絡人
王珮怡
聯絡電話
(03)5770766#127
傳真號碼
(03)5783077
電子郵件信箱
u41752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台電如有需要得通知立約商增契約數量10%以內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05 17:00
開標時間
105/10/06 10: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8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規範及工作說明參、六(詳附加說明9)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ㄧ、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三、承攬商應具下列證明文件(以下所列之證明文件須於投標時檢附): 1.公司登記之營業項目具有:照明製造業或經銷商。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專業證照: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所需表單請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標函應於規定截止收件時間前寄達或專人送達本處守衛室簽收,逾期無效。 2、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續開價格標。 3、本公告之金額均以含稅金額表示。 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296,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296,000元。 4、〔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5年12月5日止。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5、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6.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公開發給、發售。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一律採電子領標,不接受郵購或現場購買招標文件,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篡改。廠商於領標期限內,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指定之資訊系統暫停服務時,待系統恢復後再行電子領標(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8.履約地點:桃園市、新竹縣市、苗栗縣 9.履約期限: (一)1.決標次日起20日曆天內交貨,路燈交貨數量158具中抽3具送政府認可之機構檢驗,其檢驗費由得標廠商負責。抽驗項目至少須包含基本電性、發光效率、功率因數、防水防塵(IP)、突波保護等項目。 2.第一次檢驗結果不符合規範,即再抽檢3具辦理複驗,複驗不合(其中有1具不合格,即為不合格)將予解約並沒收保證金。 (二) LED路燈燈具檢驗合格後,由甲方通知指定開工日起45日曆天內履約完成(含安裝、載運及燈具等)。
其他
1.新桃供電區營運處廉政熱線:03-5776041或03-5770766轉320;廉政電子信箱:d47563@taipower.com.tw.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2.本案公告後機關所在地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截)標日順延。 3.其餘詳招標文件。 4.主辦部門:總務組事務課王清原03-5770766轉168 ******************************************* 本次修改內容: 1.「廠商投標標價清單」、「詳細價目表」、「LED燈具照明燈具規範及工作說明」,請使用最新版本,如有疑問,請洽本處總務組事務課王清原03-5770766轉168。 2.本次招標視同第1次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05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