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總價決標。
電子郵件信箱
u402610@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因業務需要,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後續擴充最長以1個月為限(擴充金額未稅760,000元、含稅798,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投標廠商誠信參與投標程序,避免得標後無正當理由棄標。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確實履行清潔服務工作。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062 台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參照工程會範本訂定之本公司標準契約條款。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須登記有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具有丙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含)以上資格者至少1名(含回訓證明)及該員受僱證明(如勞保)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逕向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申購下載。
(網址: https://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決標原則
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其他
廠商報價及合約悉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勞務採購契約 115年度本處所屬各段所辦公室及單身備勤房屋清潔打蠟工作 勞務採購契約]之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北供電區營運處(台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
電話: (02)8195-3010#13231;傳真:(02)2930-1590;政風組電話: (02)8195-3010#11601
**本案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請洽本處張瓊芳小姐,電話: (02)8195-3010#13235
**補充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9,86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9,100,000元。
2、本案已奉准第2次開標未達法定家數時,得不受採購法第48條第1項3家廠商之限制辦理。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不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投標。
4、
(1)截標日如遇颱風豪雨,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依招標期限標準第 11 條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代之,次一辦公日為開標日者,開標日亦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2)開標日如遇颱風豪雨,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比照招標期限標準第 11 條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5、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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