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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決標後之次日起120日曆天內(含中檢、成檢所需日期)報驗,驗收合格後,交貨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參照工程會範本訂定之本公司標準契約條款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161kV電纜器材須符合「台灣電力公司材料標準規範A046(107-12)」附錄2.4節規定之任一方式,提送相關資料供台電審查。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逕向政府電子採購網申購下載。
(網址: https://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其他:決標原則
: 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其他:其 他
廠商報價及合約悉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之規定辦理。
其他: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北供電區營運處-台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
電話(02)8195-3010 #13230傳真: (02)2930-1590 政風組電話: (02)8195-3010#11603
**規格問題、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請洽本處 張瓊芳小姐 電話(02)8195-3010#13259
**補充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12,6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12,600,000元。
(2)1.截標日如遇颱風豪雨,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依招標期限標準第 11 條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代之,次一辦公日為開標日者,開標日亦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2.開標日如遇颱風豪雨,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比照招標期限標準第 11 條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3)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4)本案已奉准第2次開標未達法定家數時,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