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402610@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範投標廠商圍標或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發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得標廠商無故不履行契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062 台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
履約期限
材料:自決標次日起150日曆天內,完成防墜裝置設備之圖說資料審核認可、製造及報驗事宜。安裝: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90日曆天內完成安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工作不依營建工作物價各項指數變動情形調整安裝款,請投標廠商考量各種因素,評估施工成本及營運費用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至少應為經濟部商業司所編定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E601010。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須提出曾完成與本案標的類似之承製、供應或承做證明文件,或提出本公司輸電線路鍍鋅鐵塔用防止墜落裝置規範器材定型試驗報告經本公司審查合格之證明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電器承裝業登記合格之等級需為甲級以上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逕向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申購下載。
(網址: https://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其他:決標原則
: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其他:其 他
廠商報價及合約悉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台北P/S鐵構防墬裝置安裝工作 勞務採購契約]之規定辦理。
其他: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北供電區營運處(台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
電話: (02)8195-3010#13231;傳真:(02)2930-1590;政風組電話: (02)8195-3010#11601
**本案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請洽本處林哲雄先生,電話: (02)8195-3010#12119
**補充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1,0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1,000,000元。
2、第2次(含以上)招標,並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不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投標。
4、
(1)截標日如遇颱風豪雨,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依招標期限標準第 11 條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代之,次一辦公日為開標日者,開標日亦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2)開標日如遇颱風豪雨,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比照招標期限標準第 11 條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5、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