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01374028 已決標公告

161kV南港~橋東等線管路遷移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尚志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180,000
原始預算
$ 29,000,000
底價金額
$ 27,800,000
決標折數
94.1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代碼 3.13.31.9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怡君
聯絡電話 (02)23675969#6218
機關代碼 3.13.31.90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四段190號
聯絡人 蔡怡君
聯絡電話 (02)23675969#6218
傳真號碼 (02)23678082
電子郵件信箱 u894182@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9,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13 08:00
開標時間 114/02/13 10: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四段19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押標金新臺幣壹佰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四段19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通知開工日150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修訂工程會之標準契約範本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乙等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其資本額之十倍)。(詳投標須知第七條、第十四條)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工期 (詳投標須知第四點) 開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工程預計開工日為 詳特訂條款第二條工程期限補充說明。 竣工:(詳特訂條款第二條工程期限補充說明) 本工程共分三期施工,甲方可通知第二、三期同時開工,乙方須配合進場施作,各期工程應投保僱主意外責任險。乙方應備妥足夠施工機具及人力,以掌握施工時效,工程期限如下: (一) 第一期(表1) 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30日曆天內竣工,甲方或各主管機關審核期間不計工期。 (二) 第二期(表1) 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本期乙方須完成69kV同峽分岐線#4、#6連接站及管路工程。 (三) 第三期(表1) 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本期乙方須完成161kV南港~橋東及橋東~茄苳線M3~MB特高壓管線及22kV高壓管線遷移工程。 工期預定進度表:進度表中各工程名稱及排序之起訖時程僅供參考,由開工日起算150日曆天內竣工。
其他:履約管理及驗收等 後續相關事宜請洽: 李曉盈 電話:(02)23675969#6712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逕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站申購下載(網址: https://web.pcc.gov.tw/pis/)
其他:決標方式 :總價決標
其他:決標原則 :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其他: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北供電區營運處-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0號 電話:23675969傳真:23678082
其他:本處廉政熱線 :電話:23678102 網址: d47063@taipower.com.tw
其他:法務部廉政署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備註: 1.本工程係一千萬元以上之工程標案,投標廠商應附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 2.以上金額皆含加值型營業稅,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本案已奉准第2次開標未達法定家數時,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4.本次修正投標廠商聲明書版次。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9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怡君
聯絡電話
(02)23675969#6218
機關代碼
3.13.31.90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四段190號
聯絡人
蔡怡君
聯絡電話
(02)23675969#6218
傳真號碼
(02)23678082
電子郵件信箱
u894182@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9,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13 08:00
開標時間
114/02/13 10: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四段19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押標金新臺幣壹佰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四段19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通知開工日150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修訂工程會之標準契約範本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乙等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其資本額之十倍)。(詳投標須知第七條、第十四條)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工期
(詳投標須知第四點) 開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工程預計開工日為 詳特訂條款第二條工程期限補充說明。 竣工:(詳特訂條款第二條工程期限補充說明) 本工程共分三期施工,甲方可通知第二、三期同時開工,乙方須配合進場施作,各期工程應投保僱主意外責任險。乙方應備妥足夠施工機具及人力,以掌握施工時效,工程期限如下: (一) 第一期(表1) 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30日曆天內竣工,甲方或各主管機關審核期間不計工期。 (二) 第二期(表1) 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本期乙方須完成69kV同峽分岐線#4、#6連接站及管路工程。 (三) 第三期(表1) 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本期乙方須完成161kV南港~橋東及橋東~茄苳線M3~MB特高壓管線及22kV高壓管線遷移工程。 工期預定進度表:進度表中各工程名稱及排序之起訖時程僅供參考,由開工日起算150日曆天內竣工。
其他:履約管理及驗收等
後續相關事宜請洽: 李曉盈 電話:(02)23675969#6712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逕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站申購下載(網址: https://web.pcc.gov.tw/pis/)
其他:決標方式
其他:決標原則
: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其他: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北供電區營運處-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0號 電話:23675969傳真:23678082
其他:本處廉政熱線
:電話:23678102 網址: d47063@taipower.com.tw
其他:法務部廉政署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備註: 1.本工程係一千萬元以上之工程標案,投標廠商應附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 2.以上金額皆含加值型營業稅,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本案已奉准第2次開標未達法定家數時,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4.本次修正投標廠商聲明書版次。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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