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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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因業務需要,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後續擴充最長以1個月為限,擴充金額為新台幣 527,500元(未稅)、新台幣 553,875元(含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四段190號)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範投標廠商圍標或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發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得標廠商無故不履行契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四段190號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14 年12 月31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逕向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申購下載。
(網址: https://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決標原則
: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其 他
廠商報價及合約悉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114年度勤務類勞務性外包工作 勞務採購契約]之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北供電區營運處(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四段190號)
電話:(02)2367-5969#6217;傳真:(02)2367-8082;政風組電話: (02)2367-8102
**本案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請洽本處楊宜倫小姐,電話: (02)2367-5969#6212
**補充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6,857,5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6,330,000元。
(2)開(截)標日如遇颱風,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截)標時間代之。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