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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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於履約期間向得標廠商以原契約單價增加人數之權利,並不得逾契約總金額10%。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四段19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四段190號
履約期限
得標次日起至 113 年 9 月 30 日辦理檢查,於全部受檢人員健康檢查完成日之次日起 20 個工作日內,將個人檢查報告按照部門分別彙整送交機關指定之管理人。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醫療院所執照。
(2)勞動部會商衛生福利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暨行政院勞動部當年度認可辦理勞工體格(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之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逕向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申購下載。
(網址: https://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決標原則
: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準用最有利標。
其 他
合約悉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勞務採購(健康檢查)工作契約]之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北供電區營運處(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四段190號)
電話:(02)2367-5969#6217;傳真:(02)2367-8082;政風組電話: (02)2367-8102
**本案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請洽本處劉馥華小姐,電話:(02)2367-5969#6309
**補充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653,3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503,000元。
(2)決標金額採固定價格給付(每人未稅新台幣3,000元),預計受檢人數501人。
(3)開(截)標日如遇颱風,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截)標時間代之。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