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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因業務需要,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後續擴充最長以1個月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範投標廠商圍標或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發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得標廠商無故不履行契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四段190號
履約期限
自民國112年7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營業項目須登記有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或清潔服務業(8120) (證明文件擇一,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具有丙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含)以上資格者至少1名(含回訓證明)之證明。
其他:驗收方式
:依工作說明書及清潔打蠟作業標準驗收。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逕向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申購下載。
(網址: https://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其他:決標原則
: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其他:其 他
廠商報價及合約悉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清潔維護勞務性工作契約]之規定辦理。
其他: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北供電區營運處(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四段190號)
電話:(02)2367-5969#6217;傳真:(02)2367-8082;政風組電話: (02)2367-8102
**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請洽本處周玉潔小姐,電話:(02)2367-5969#6212
**補充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9,1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8,400,000元。
(2)本案已奉准第2次開標未達法定家數時,得不受採購法第48條第1項3家廠商之限制辦理。
(3)開(截)標日如遇颱風,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截)標時間代之。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