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894182@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三、乙方於契約期滿時,須待甲方覓妥新承攬商並與新承攬商簽約,而新承攬商正式執行契約後,本契約始失其效力,在本契約失其效力前,乙方應繼續依原約條款履行,最長以 1 個月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範投標廠商圍標或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發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無故不履行契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四段190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受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2.最進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3.公司登記營業項目須登記有 J101020病媒防治業。4. 須具有環保署核發病媒防治專業技術人員1人(含)以上合格證書(含回訓證明)、廠商或其受僱人員具有丙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含)以上資格者至少1名(含回訓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逕向政府電子採購網申購下載。
(網址: https://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決標原則
1.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清潔維護及消毒勞務性工作契約
之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立
台北供電區營運處-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0號
電話02-23675969-6218-傳真:23678082政風組電話:2367-8102
規格問題、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請洽:鄭雅方 電話:02-23675969#6211
*補充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9,492,064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8,761,905 元。
(2)開(截)標日如遇颱風,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截)標時間代之。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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