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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9.電力排除項目HS 8504 (未達1000KW或逾600000KW之變壓器及變流器)。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9.電力排除項目HS 8504 (未達1000KW或逾600000KW之變壓器及變流器)。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四段190號
履約期限
財物:自決標次日起210日曆天;安裝:開工日起60日曆天內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受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2.最進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証明。如曾完成與本規範類似器材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本規範類似器材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逕向政府電子採購網申購下載。
(網址: https://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決標原則
1.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
之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立
台北供電區營運處-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0號
電話02-23675969-6218-傳真:23678082政風組電話:2367-8102
規格問題、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請洽:柯帝任 電話:02-23675969#6929
*補充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19,0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19,000,000元。
(2)分段開標:
價格標
規格審查合格後, 擇日通知開價格標。
(3)開(截)標日如遇颱風,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截)標時間代之。
(4)本案已奉准第2次(含以上)招標,並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者,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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