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417422@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四段190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
4.投標69kV電纜器材須符合「台灣電力公司材料標準規範A007(93-2)」附錄2.4節規定之任一方式,提送相關資料供本公司審查。
(詳採購說明2)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逕向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申購下載。
(網址: https://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決標原則
: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其 他
廠商報價及合約悉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之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北供電區營運處(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0號)
電話:(02)2367-5969#6220;傳真:(02)2367-8082;政風組電話: (02)2367-8102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47063@taipower.com.tw
**補充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340萬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340萬元。
(2)開(截)標日如遇颱風,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截)標時間代之。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