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403168@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甲方保留增購12個月之權利,並得以原契約單價經換文方式續約12個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0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範本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証明。
(二)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詳投標須知六十八)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逕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申購下載。
(網址:http://www.geps.gov.tw/)
決標原則
: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其他
廠商報價及合約悉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勞務採購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之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立
:台北供電區營運處-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0號
電話02-23675969-6223-傳真:23678082政風組電話:2367-8102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47063@taipower.com.tw.
*補充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904,762;預算金額(不含稅)952,381元。
(2)開(截)標日如遇颱風,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截)標時間代之。
(3)附件1~10共10個檔案,決標後向請購部門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