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21400009 已決標公告

114年電纜固定架之支架及電纜墊座一批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東高工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63,800
原始預算
$ 2,572,500
底價金額
$ 2,263,8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9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孟喬(招標)、劉睿辰(規範)
聯絡電話 (037)266911#515、236
機關代碼 3.13.31.9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236號
聯絡人 楊孟喬(招標)、劉睿辰(規範)
聯絡電話 (037)266911#515、236
傳真號碼 (037)264040
電子郵件信箱 u33993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5/13 17:00
開標時間 114/05/14 13:30
開標地點 :本處業務大樓三樓第三會議室(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20,000 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236號警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90個日曆天內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並視個案情形參酌工程會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廠商領標方式:本案以電子領標,廠商利用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投標者,請依本案投標須知第6.1條規定將本案「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附於標封內,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 50條第 1 項規定,不予決標 。 ※廠商投標文件遞送方式:以書面方式投標。 ※本採購決標後簽約方式:以書面文件簽約。 1.餘詳如本公司國內財物採購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驗收依照:「114年電纜固定架之支架及電纜墊座一批規範」及「Y192(96-08)電纜固定架及配件」辦理。 2.本案採總價決標,報價最低且低於底價者得標。 3.本案為不分段開標,所有文件請一併裝入綜合封內。 4.公告截標日、開標日若當地政府宣布因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辦理。 5.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 6.本處政風專線:(037)264773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37-266911#720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12263@taipower.com.tw。 7.投標廠商一家僅限二人進場參與開標,並不得影響開標作業;廠商減價時未到場或未帶公司大小章視同放棄減價機會。 8.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9.本案採購/預算金額未稅2,450,000元;含稅2,572,500元。 10.第2次招標,並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區營業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孟喬(招標)、劉睿辰(規範)
聯絡電話
(037)266911#515、236
機關代碼
3.13.31.9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236號
聯絡人
楊孟喬(招標)、劉睿辰(規範)
聯絡電話
(037)266911#515、236
傳真號碼
(037)264040
電子郵件信箱
u33993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5/13 17:00
開標時間
114/05/14 13:30
開標地點
:本處業務大樓三樓第三會議室(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20,000 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236號警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90個日曆天內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並視個案情形參酌工程會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廠商領標方式:本案以電子領標,廠商利用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投標者,請依本案投標須知第6.1條規定將本案「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附於標封內,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 50條第 1 項規定,不予決標 。 ※廠商投標文件遞送方式:以書面方式投標。 ※本採購決標後簽約方式:以書面文件簽約。 1.餘詳如本公司國內財物採購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驗收依照:「114年電纜固定架之支架及電纜墊座一批規範」及「Y192(96-08)電纜固定架及配件」辦理。 2.本案採總價決標,報價最低且低於底價者得標。 3.本案為不分段開標,所有文件請一併裝入綜合封內。 4.公告截標日、開標日若當地政府宣布因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辦理。 5.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 6.本處政風專線:(037)264773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37-266911#720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12263@taipower.com.tw。 7.投標廠商一家僅限二人進場參與開標,並不得影響開標作業;廠商減價時未到場或未帶公司大小章視同放棄減價機會。 8.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9.本案採購/預算金額未稅2,450,000元;含稅2,572,500元。 10.第2次招標,並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區營業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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