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775849@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23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850元整【收款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收款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號:58111224900067號,憑收據親自領取圖說或附回郵信封$190註名索標案號向事務課郵購或於【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電子檔。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236號
履約期限
本工程各工作單之交辦期限為開工日起1年內(另詳附加說明)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投標文件並視個案情形參酌工程會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需具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專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附加說明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80,952,381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80,952,381元。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至108年10月24日17時止在本處【苗栗市為公路236號】事務課領取。
其他
押標金:760萬元整(現金請繳至投標須知指定帳戶並註明押標金及案號)。
一、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
二、本契約期間自開工日起至工程交辦日滿一年為止。
三、契約屆滿一年,交辦總工程款未達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之80%時, 契約得展延以一年為限,惟交辦總工程款(含加值型營業稅)達契約價金時,則停止交辦;反之,契約未屆期而工程交辦總工程款已達契約價金時,則停止交辦,重新發包。
四、「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六條結算及付款辦法;本工程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五、本工程投標商於投標時,如有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則得標後工程金額調整不適用特訂條款內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行政院如有訂頒物價指數調整措施,亦不適用。
六、本工程之「物價指數調整要點」,約訂特定個別項目(電線電纜)及特定中分類項目(水泥及其製品類、金屬製品類),有關「擇訂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另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七、本工程詳細價目表僅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八、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九、本工程例假日、休息日及其他應放假日之施工費用已考量於詳細價目表之施工積點單價內,另由甲方指定之假日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十六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十、因應本公司配電工程資訊系統(DCIS)更新,以NDCIS系統設計交辦之工作單案件,其施工前報工、施工中現況回傳、施工管理及施工後之竣工、結算報銷領款等作業,請依本則附件18配合至NDCIS辦理相關施工回報及電腦資料輸入作業,工量依詳細價目表B-3-22~B-3-25項次計價。
十一、高空工作車(昇空工程車)使用達6年(年度)起,原則上每2年週期辦理1次超音波檢測及放射線(X光、珈瑪線)照相檢測。(詳特訂條款附冊第四部分第三條第5款)
十二、本案提供轄內(全區)一定期間已竣工案件之『配電外線工程附屬材料裝設積點工量及各項附材累計使用量統計表』,請投標廠商依其施工條件及影響因素等,審慎估算於架空線路工程附屬材料報價成本內。
十三、本工程架空電纜線路所使用電纜固定帶固定電纜終端接頭之螺栓及螺帽,應採用不鏽鋼材質。
十四、本採購案開工以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預計開工日期為108年11月20日。
十五、本工程附區之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三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十六、修正契約文件為:特定條款第四部份附件13配電工程承攬商移動式工地即時影像監視系統(CCTV)管理措施。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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