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271902@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236號警衛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並視個案情形參酌工程會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一律以電子領標,網址: http: //web2.pcc.gov.tw/)。
其他
1.餘詳如本公司國內財物採購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驗收依照「詳如SF6氣體水份測定器採購規範」辦理。2.本案採總價決標,報價最低且低於底價者得標。3.本案為不分段開標,所有文件請一併裝入綜合封內。4.公告截標日、開標日若當地政府宣布因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辦理。5.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6.本處政風專線:(037)264773;政風信箱:苗栗郵政信箱119號。7.本案已上電子領標系統。8.投標廠商一家僅限二人進場參與開標,並不得影響開標作業。9.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10.本案採購/預算金額未稅1,400,000元;含稅1,470,000元。11.請於「廠商投標標價清單」內填寫各項次標價。未依規定填寫各項次標價者將視為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所投之標無效。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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