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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8新北市貢寮區仁里里研海街62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60個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7,214,4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7,214,400元。
3.廠商投標以遞送資格文件一式供審查為原則。
4.台電龍門核能發電廠政風檢舉專線電話:(02)24903932。
5.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條款及採購規範。
6. 若公職人員之二親等以內親屬為投標廠商,請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無則免填。
7. 因應目前新冠(武漢)肺炎防疫期間,本廠開標室地點位於面對龍門電廠行政大樓右側靠海(東邊)第一棟建築(主警衛室)內。
8、依據本廠區開標場所守則,主標人宣布開標後,廠商人員即不得進入標場。
9.本案為第二次開標,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且不受三家投標廠商之限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龍門核能發電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