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電話
(02)24903550#4320/4261
電子郵件信箱
u156873@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龍門核能發電廠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8新北市貢寮區仁里里研海街6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 45 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資格摘要
(一)、醫療院所執照。
(二)、行政院勞動部當年度認可辦理勞工體格(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證明文件。
(三)、最近一期所得稅納稅證明(免納稅者則須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免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勞務採購一次投標,開標日投標廠商請憑身分證明文件或出席代表授權書(請自攜)於辦妥登記手續後入場。
二、本案公告預算金額為270,000元【不含加值型營業稅】;廠商標價金額請以【不含稅】報價。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付費下載領取。
四、決標原則: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最低標為得標廠商。標價偏低時,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辦理。
五、營利事業登記證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以營利事業登記證放入標封內作為證明文件,標單無效。
六、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自公告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以書面逕送本廠。
七、廠商投標標價清單所載標價(不含稅)如高於公告預算(不含稅),即屬不合格標。
八、若公職人員之二親等以內親屬為投標廠商,請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無則免填。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龍門核能發電廠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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