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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在履約期限內,本廠得視實際需要增減之,但以合約數10%為限,惟單價不變,交貨期限不變。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8新北市貢寮區仁里里研海街6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8新北市貢寮區仁里里研海街62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不得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否則為不合格標)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075,25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977,500元。
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9樓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4.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福州街十五號
電話:(02)23971592 傳真:(02)23971593
5.廠商投標以遞送資格文件一式供審查為原則。
6.台電龍門核能發電廠政風檢舉專線電話:(02)24903932
7.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 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8.新北市調查站電話:(02)2962-8888 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
9.詳投標須知、契約條款及採購規範。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龍門核能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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