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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龍門核能發電廠
開標地點
228新北市貢寮區仁里里研海街62號(龍門核能發電廠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8新北市貢寮區仁里里研海街62號(龍門核能發電廠供應組)
履約期限
自甲方書面通知開工日之次日起至107.12.31止。
廠商資格摘要
1.一般資格: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2.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款之繳款書收據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証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3.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列有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機械工程業E604之廠商。4.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應檢覆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勞務採購一次投標,開標日投標廠商請憑身分證明文件於辦妥登記手續後入場。
二、本案公告預算金額為12,600,000元【含加值型營業稅】,12,000,000元【不含加值型營業稅】;廠商標價金額請以【不含稅】報價。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付費下載領取。
四、決標原則: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最低標為得標廠商。標價偏低時,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辦理。
五、營利事業登記證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以營利事業登記證放入標封內作為證明文件,標單無效。
六、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自公告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以書面逕送本廠。
七、廠商投標標價清單所載標價(不含稅)如高於公告預算(不含稅),即屬不合格標。
八、本案投標廠商開立押標金若為支票(請逕裝入綜合封內),抬頭為:「台灣電力公司龍門施工處」。
九、(一)各種保證金(押標金)之繳納處所:
新北市貢寮區仁里里研海街62號龍門核能發電廠供應組。
(二)各種保證金(押標金)以現金或電匯方式於金融機構帳號繳納,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
1.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
收款帳號:93043560600021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
收款帳號:82783560600021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龍門核能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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