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許力元 (規範請聯絡檢測隊柳彥祺分機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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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u277273@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6屏東縣恆春鎮南灣路387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為除台灣電⼒公司及其負責進⾏第⼀、⼆輪及綜合研判作業之承包商以外的獨立第三家檢驗公司。投標廠商於截⽌投標⽇前五年內,曾完成Westinghouse 之F型或D型蒸汽產⽣器渦電流檢測數據分析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額或數量,並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於投標文件中。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IQDA⼈員應符合以下要求:
(1)⾄少應具備Westinghouse之F型或D型蒸汽產⽣器渦電流檢測數據分析的經驗和最近5年曾完成Level III IQDA 2次或綜合研判3次以上的經驗。
(2)應受過Eddynet PC分析訓練,熟悉Eddynet PC E-resolution功能。
(3)有效的QDA(合格數據分析師)含陣列探頭之證書。
(4)有效ECT⾼級檢測師證書之⼈員資格和認證程序應符合ASME鍋爐壓⼒容器規範第XI部(2007版或更新版本)第IWA-2300章節要求。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1.本案採購及預算⾦額為美⾦163,711.34元,折合新台幣為5,402,474元
(皆含3%在台營利事業所得稅以匯率1:33折算)。
2.本案允許國外廠商投標,⼤陸地區廠商除外。
3.本次為本案第二次公告,不受三家投標廠商以上⽅可開標之限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核能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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