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254351@taipower.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46屏東縣恆春鎮南灣路387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6屏東縣恆春鎮南灣路387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
3.投標廠商針對本案所提供之產品的供應商須具有以下資格:
A.須有提供壓水式(PWR)電廠反應器冷卻水系統之RTD使用實績證明文件。
B.須符合ASME NQA-1,10 CFR50 APP.B核能品保方案。
C.提供之RTD須符合IEEE-323-1974,IEEE-344-1975法規要求。
以上資格證明文件,於投標時須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交予本廠審查。
4.允許投標商在台營業代理商投標簽約事宜,並提出參與本案授權書以茲證明。
附加說明
1.採購、預算金額為美金2,994,105.8元(含3%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含營業稅),折合新台幣為93,918,000元(以匯率0.03188:1折算)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核能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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