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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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5.有關國家安全而須排除適用之採購,包括為協助核物料防護、核廢料管理或技術所辦理之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5.有關國家安全而須排除適用之採購,包括為協助核物料防護、核廢料管理或技術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開標地點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 (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 (供應組)。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自發文通知乙方開工日起365日曆天內完工,詳施工細則說明書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 廠商資格:
乙方應具備並提供下列證明文件,未附或審查不合格,視為無效標:
1.經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工程顧問公司(營業項目代碼I101061)、技師公會或財團法人研究機構,並提供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具有放射性設施耐震評估或結構檢查相關工作之實績證明文件。
(二) 餘詳施工細則說明書及投標須知。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其他:附加說明
更正內容:
一、施工細則說明書三、工作概要:新增(三)依甲方要求出席管制機關(核安會)審查會議,答覆審查委員對本案相關報告之審查意見,並依該委員會同意結案之審查意見修訂相關報告、七、廠商資格及人員證照要求:(一)廠商資格:2.具有放射性設施耐震評估或結構檢查相關工作之實績證明文件修正為具有放射性物料處理貯存設施耐震評估相關工作之實績證明文件。
二、勞務採購契約第十四條權利及責任(三) 3□以廠商為著作人,機關取得著作財產權,廠商並承諾對機關及其同意利用之人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原為不勾選修正為勾選。
三、截止投標時間原為114/7/21 16:00延長為114/7/29 16:00;開標時間原為114/7/22 10:00延長為114/7/3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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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19,037,6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19,037,600 元
本案已上政府電子採購網且允許電子領標,廠商可至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其他:其它
:
1.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 51 條、第53條、第54 條或第57 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2.電子領標之廠商,以電子資料傳輸投標或書面投標時,均應檢附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招標文件未附電子領標憑據視為不合格標;投標文件使用經中華電信加值服務中列印有浮水印之文件投標者視為不合格標,惟投標文件已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資料者,不在此限。
3.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核二廠:02-2498337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 d05703@taipower.com.tw(核二廠:d35163@taipower.com.tw)
4.預算金額含「營業稅」。
5.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証明文件,廠商請提供相關之証明文件供審,未附視同無效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