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511100058 已決標公告

三號廢倉昇降機活塞組件維護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宏偉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347,500
原始預算
$ 9,200,000
底價金額
$ 8,368,500
決標折數
99.7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機關代碼 3.13.31.8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榆軒
聯絡電話 (02)24985990#2329
機關代碼 3.13.31.8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機關地址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
聯絡人 黃榆軒
聯絡電話 (02)24985990#2329
傳真號碼 (02)24982624
電子郵件信箱 u283046@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採實做實算計價,在原契約期間內其後續擴充金額以預算金額之5%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26 16:00
開標時間 111/07/27 10:00
開標地點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13.31.82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9/15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投標廠商得標後能確實依施工細則所規定之內容施作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投標廠商得標後能確實依施工細則所規定之內容施作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供應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書面通知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詳施工細則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核定之契約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其營業項目為昇降機電梯類相關之類別及昇降 設備專業廠商登記證明。 (二)、投標時需附下列証明影本,若已屆法定有效期限時,須檢附安全衛生在職 教育訓練影本供審查,未附或審查不合格,視同無效標(具執照人員每人 最多以檢附兩項為限) (1)、建築物昇降設備專業技術人員法定資格1員,且其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需在法定有效限期內。 (2)、符合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法定資格1員,且其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需在法定有效限期內。 (3)、符合荷重一公噸以上堆高機操作人員法定資格1員,且其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需在法定有效限期內。 (4)、符合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人員法定資格1員,且其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需在法定有效限期內。 (三) 、餘詳施工細則說明書及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1) 以上金額均含稅。 (2) 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9,200,000 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8,761,905元 本案已上政府電子採購網且允許電子領標,廠商可至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其它 1.開標後當場進行決標程序,開標時未到場者(含電子投標),除非其報價為最低價並進底價即決標,否則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之權利。 2.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核二廠:02-2498337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 d05703@taipower.com.tw(核二廠:d35163@taipower.com.tw) 3.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4.預算金額含「營業稅」。 5.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証明文件,廠商請提供相關之証明文件供審,未附視同無效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26 16: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8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榆軒
聯絡電話
(02)24985990#2329
機關代碼
3.13.31.8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機關地址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
聯絡人
黃榆軒
聯絡電話
(02)24985990#2329
傳真號碼
(02)24982624
電子郵件信箱
u283046@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採實做實算計價,在原契約期間內其後續擴充金額以預算金額之5%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26 16:00
開標時間
111/07/27 10:00
開標地點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13.31.82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9/15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投標廠商得標後能確實依施工細則所規定之內容施作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投標廠商得標後能確實依施工細則所規定之內容施作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供應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書面通知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詳施工細則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核定之契約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其營業項目為昇降機電梯類相關之類別及昇降 設備專業廠商登記證明。 (二)、投標時需附下列証明影本,若已屆法定有效期限時,須檢附安全衛生在職 教育訓練影本供審查,未附或審查不合格,視同無效標(具執照人員每人 最多以檢附兩項為限) (1)、建築物昇降設備專業技術人員法定資格1員,且其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需在法定有效限期內。 (2)、符合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法定資格1員,且其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需在法定有效限期內。 (3)、符合荷重一公噸以上堆高機操作人員法定資格1員,且其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需在法定有效限期內。 (4)、符合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人員法定資格1員,且其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需在法定有效限期內。 (三) 、餘詳施工細則說明書及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1) 以上金額均含稅。 (2) 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9,200,000 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8,761,905元 本案已上政府電子採購網且允許電子領標,廠商可至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其它
1.開標後當場進行決標程序,開標時未到場者(含電子投標),除非其報價為最低價並進底價即決標,否則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之權利。 2.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核二廠:02-2498337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 d05703@taipower.com.tw(核二廠:d35163@taipower.com.tw) 3.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4.預算金額含「營業稅」。 5.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証明文件,廠商請提供相關之証明文件供審,未附視同無效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2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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