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511000211 已決標公告

#2機EOC-27大修輻射防護管制相關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原始公告未揭露得標廠商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830,000
原始預算
$ 5,038,556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5.8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機關代碼 3.13.31.8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3 - 調查及保安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榆軒
聯絡電話 (02)24985990#2329
機關代碼 3.13.31.8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機關地址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
聯絡人 黃榆軒
聯絡電話 (02)24985990#2329
傳真號碼 (02)24982624
電子郵件信箱 u283046@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作在原契約期間內,其後續擴充金額以預算金額之10%為限,擴充項目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計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11 09:00
開標時間 111/01/11 10:40
開標地點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0萬元(繳納方式詳投標須知)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依規定投標,避免廠商有投標須知第五十五條之情形。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誠信履約,保證金得作為履約損害之賠償。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供應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通知開工日起至111年4月20日止,詳施工細則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核定之契約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 一、本工作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資格證明文件影本供開標審查,未附或審查不合格視為無效標: (一) 政府核發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 具有原子能委員會依「輻射防護服務相關業務管理辦法」認可之可從事輻射防護偵測服務廠商,並領有認可證且在有效期限內者。 (三) 曾在輻射區域或核能管制區域施作與本招標標的相關工作並持有完工證明者。 (四) 餘詳施工細則說明書及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5,278,488元,預算金額(不含稅)4,798,625元 本案已上政府電子採購網且允許電子領標,廠商可至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其它 1.開標後當場進行決標程序,開標時未到場者(含電子投標),除非其報價為最低價並進底價即決標,否則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之權利。 2.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核二廠:02-2498337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 d05703@taipower.com.tw(核二廠:d35163@taipower.com.tw) 3.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4.預算金額含「營業稅」。 5.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証明文件,廠商請提供相關之証明文件供審,未附視同無效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1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8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榆軒
聯絡電話
(02)24985990#2329
機關代碼
3.13.31.8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機關地址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
聯絡人
黃榆軒
聯絡電話
(02)24985990#2329
傳真號碼
(02)24982624
電子郵件信箱
u283046@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作在原契約期間內,其後續擴充金額以預算金額之10%為限,擴充項目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計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11 09:00
開標時間
111/01/11 10:40
開標地點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0萬元(繳納方式詳投標須知)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依規定投標,避免廠商有投標須知第五十五條之情形。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誠信履約,保證金得作為履約損害之賠償。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供應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通知開工日起至111年4月20日止,詳施工細則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核定之契約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 一、本工作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資格證明文件影本供開標審查,未附或審查不合格視為無效標: (一) 政府核發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 具有原子能委員會依「輻射防護服務相關業務管理辦法」認可之可從事輻射防護偵測服務廠商,並領有認可證且在有效期限內者。 (三) 曾在輻射區域或核能管制區域施作與本招標標的相關工作並持有完工證明者。 (四) 餘詳施工細則說明書及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5,278,488元,預算金額(不含稅)4,798,625元 本案已上政府電子採購網且允許電子領標,廠商可至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其它
1.開標後當場進行決標程序,開標時未到場者(含電子投標),除非其報價為最低價並進底價即決標,否則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之權利。 2.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核二廠:02-2498337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 d05703@taipower.com.tw(核二廠:d35163@taipower.com.tw) 3.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4.預算金額含「營業稅」。 5.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証明文件,廠商請提供相關之証明文件供審,未附視同無效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1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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