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510700215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核二廠勤務類及清潔維護類勞務性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裕潔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2,710,000
原始預算
$ 54,026,070
底價金額
$ 53,655,000
決標折數
98.2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機關代碼 3.13.31.8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榆軒
聯絡電話 (02)24985990#2329
機關代碼 3.13.31.8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機關地址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
聯絡人 黃榆軒
聯絡電話 (02)24985990#2329
傳真號碼 (02)24982624
電子郵件信箱 u283046@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採實作實算計價,在原契約期間內其增購金額為契約金額之10%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7/10/17
原公告日 107/10/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11/12 16:00
開標時間 107/11/13 10:00
開標地點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 220萬元(繳納方式詳投標須知)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1/3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供應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8年1月1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詳施工細則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核定之契約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國內廠商須為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其營業項目須具有建築物清潔服務業等相關之項目。 (二)國外廠商須為經當地政府核可之公司;登記許可文件應翻譯成中文,並經公證或認證確認,以供資格審查。投標文件須以中文為之,並限以新臺幣報價,憑外國廠商在台營業代理人之統一發票領款。 (三)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本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壹仟捌佰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伍仟萬元之工作實績,須附由採購公司或機關(構)出具之結算驗收證明書影本(附承攬契約者不予採計)。 (四)現雇員工人數100人以上,並提出勞健保證明。 (五)廠商或其受雇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投標時應檢附下列人員資格證照以供開標審查,有未附或不齊全或審查不合格者視為無效標。 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 2.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 3.固定式吊車(3噸以上)。 4.堆高機操作執照。 5.大貨車以上執照(亦可以職業大客車替代)。 6.職業大客車以上執照。 7.景觀樹木修剪技術合格證。 (六)餘詳施工細則說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56,598,74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51,453,400元 本案已上政府電子採購網且允許電子領標,廠商可至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其它 1.開標後當場進行決標程序,開標時未到場者,除非其報價為最低價並進底價即決標,否則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之權利。 2.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核二廠:02-2498337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 d05703@taipower.com.tw(核二廠:d35163@taipower.com.tw) 3.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4.預算金額含「營業稅」。 5.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証明文件,廠商請提供相關之証明文件供審,未附視同無效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12 16: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8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榆軒
聯絡電話
(02)24985990#2329
機關代碼
3.13.31.8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機關地址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
聯絡人
黃榆軒
聯絡電話
(02)24985990#2329
傳真號碼
(02)24982624
電子郵件信箱
u283046@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採實作實算計價,在原契約期間內其增購金額為契約金額之10%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7/10/17
原公告日
107/10/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11/12 16:00
開標時間
107/11/13 10:00
開標地點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 220萬元(繳納方式詳投標須知)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1/3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供應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8年1月1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詳施工細則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核定之契約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國內廠商須為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其營業項目須具有建築物清潔服務業等相關之項目。 (二)國外廠商須為經當地政府核可之公司;登記許可文件應翻譯成中文,並經公證或認證確認,以供資格審查。投標文件須以中文為之,並限以新臺幣報價,憑外國廠商在台營業代理人之統一發票領款。 (三)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本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壹仟捌佰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伍仟萬元之工作實績,須附由採購公司或機關(構)出具之結算驗收證明書影本(附承攬契約者不予採計)。 (四)現雇員工人數100人以上,並提出勞健保證明。 (五)廠商或其受雇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投標時應檢附下列人員資格證照以供開標審查,有未附或不齊全或審查不合格者視為無效標。 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 2.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 3.固定式吊車(3噸以上)。 4.堆高機操作執照。 5.大貨車以上執照(亦可以職業大客車替代)。 6.職業大客車以上執照。 7.景觀樹木修剪技術合格證。 (六)餘詳施工細則說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56,598,74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51,453,400元 本案已上政府電子採購網且允許電子領標,廠商可至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其它
1.開標後當場進行決標程序,開標時未到場者,除非其報價為最低價並進底價即決標,否則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之權利。 2.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核二廠:02-2498337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 d05703@taipower.com.tw(核二廠:d35163@taipower.com.tw) 3.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4.預算金額含「營業稅」。 5.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証明文件,廠商請提供相關之証明文件供審,未附視同無效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12 16: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