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273300@taipower.com.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採實作實算計價,在原契約期間內其增購金額為契約金額之10 %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600元(繳存台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3514900063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開標地點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2/2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供應組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詳施工細則說明書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核定之契約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核准登記之公司或行號,投標時須提供下列各項證件正本或影本供查驗,未附或審查不合格視同無效標:
(一)政府主管機關核准之甲級或乙級廢棄物清除或清理或處理機構。
(二)廠商應具有2家以上垃圾處理場之同意許可,並於投標文件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供審,否則視為無效標。
(三)廢棄物專技人員執照、工安員執照及大貨車駕照(各1張)。
(四)依環保署分類法投標廠商須具有以下營業項目及處理場所:
D-0199(動植物性殘渣混合物)、D-0299(廢塑膠混合物)、D-0399(廢橡膠混合物)、D-0499(廢玻璃等混合物)、R-0701(廢木材)、D-0799(廢木材混合物)、D-1801(員工生活廢棄物),污泥(D-0902)廠商須具有安裝GPS車輛清運,且受環保單位追蹤管控。
(五)本工作中D-0499(廢玻璃混合物)及污泥(D-0902)廠商須檢附進場許可證明於投標時供審。
(六)提供清運路線圖以及替代路線圖供審,俾作為本廠不定期追蹤用。另清除機構須檢附清運本廠廢棄物至最終處理場之進場許可證明(進場許可數量須高於本廠預估量)。
(七)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1.工業局輔導設置之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檢附相關文件。
2.廢棄物清除機構其處理機構屬境外處理者,應檢附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等等...餘詳施工細則說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9,508,125元,預算金額(不含稅)8,643,750元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郵購圖說請註明圖說編號、工程名稱附台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填好大信封並貼足回郵107元,或至本廠總務課憑收據換取圖說;
本案已上政府電子採購網且允許電子領標,廠商可至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費減半)。
其它
1.開標後當場進行決標程序,開標時未到場者,除非其報價為最低價並進底價即決標,否則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之權利。
2.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核二廠:02-2498337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 d05703@taipower.com.tw(核二廠:d35163@taipower.com.tw)
3.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4.預算金額含「營業稅」。
5.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証明文件,廠商請提供相關之証明文件供審,未附視同無效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