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273300@taipower.com.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採實作實算計價,在原契約期間內其增購金額為契約金額之20%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繳存台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3514900063號(第二核能發電廠)
開標地點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萬5仟元(繳納方式詳投標須知十一)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1/3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供應組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書面通知開工日起約至106年12月31日止,詳施工細則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1、具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廠商。
2、餘詳施工細則說明書。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742,857元,預算金額(不含稅)619,048元
1.請以本廠標單不含稅報價,以自備標封標封上註明工程編號、公司名稱、地址、公司統一編號,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送)達本廠供應組標函投件箱內。
2.開標後當場進行決標程序,比價時未到場者,除非其報價為最低價並進底價即決標,否則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之權利。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請參閱政府電子採購網站或本廠門首公告,若需索取施工說明書,請備妥台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換領後不得退回, (郵購者請自備回郵信封貼足郵資、並算足郵遞時間);本案已上政府電子採購網站且允許電子領標,廠商可至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費減半)。
其它
1.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核二廠:02-2498337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 d05703@taipower.com.tw(核二廠:d35163@taipower.com.tw)
2.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3.預算金額含「營業稅」。
4.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証明文件,廠商請提供相關之証明文件供審,未附視同無效標。
6.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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