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459711@taipower.com.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因實際工作需要須增派人力及實作實算部分,在契約有效期間,得以原契約條件、單價擴充,惟以契約總金額20%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3新北市石門區乾華里小坑12號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案需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放射性廢料處理服務業(J101070)。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為第3次公開招標,依法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投標之限制。
※以上金額均含稅。
※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29,142,857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24,285,714元。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繳交機關文件費下載電子招標文件。(本廠不提供現場及紙本領標)。
※投標時可由專人送至本廠收發室或郵寄,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廠概不負延遲責任。
※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如有公開者其金額含營業稅,標價超過不含稅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本案免繳押標金。
※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應提供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商工登記資料之相關證明文件供本廠審查,未附視同無效標。
※政風檢舉電話與信箱:核一廠政風組02-26381030地址:25343新北市石門郵政11號信箱,電子信箱:d35063@taipower.com.tw。
※如遇新北市政府宣佈機關停止上班時,則本案領標及投標期限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截止,開標日期亦順延於次一上班日同時段舉行。
※本廠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最新修正後之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辦理。(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請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防疫期間,出席開標現場之投標廠商敬請全程配戴口罩,敬請配合。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核能發電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